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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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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商事再审程序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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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53899
  • 作      者:
    蒋勇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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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中国高端民商事争议解决,拥有多年丰富的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解决经验,特别擅长处理民商事疑难再审、二审案件。天同为屮国境内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等提供全面的诉讼解决方案,行业内成绩斐然,享有极高声誉。天同代理并胜诉的多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商事审判指导》、《审判监督指导》、《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立案工作指导与参考》等民商事审判核心刊物收录,成为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的典型案例。2013年天同获得《亚洲法律事务》(ALB)"年度诉讼律师事务所"人奖、钱伯斯(Chambers)"年度最佳中国大陆精品所"大奖,并入选《钱伯斯亚洲》争议解决中资所最佳律所名录。

    蒋勇,主编,天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曾长期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具有近20年法律从业经验,对中国民商事审判程序有着深入的理解,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全面解决方案有着丰富的经验。当选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亚洲法律事务》(ALB)2010“中国25位热门律师之出庭大律师”、 2013 “中国十大诉讼律师”、钱伯斯(Chambers)2013 “争议解决全球推荐律师”。荣获(Chambers)“年度最佳中国大陆精品所”大奖,并入选《钱伯斯亚洲》争议解决中资所最佳律所名录。

    陈耀权,副主编,天同律师事务所业务主管合伙人,在高端民商事诉讼业务领域拥有丰富和独到的执业经验,代理高级法院及最高法院民商事案件百余起,所代理案件涉及担保、票据、公司股权、不良资产处置、建筑工程房地产等领域,多起胜诉案件被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商事审判指导》、《审判监督指导》等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核心刊物。当选为《亚洲法律事务》(ALB)2013 “中国十大诉讼律师”、钱伯斯(Chambers)2013 “争议解决全球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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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由办理民商事再审疑难案件的顶尖律所倾情撰写,从律师的视角,对中国民商事再审程序的制度概貌、演变进程,民商再审审查程序的操作流程、律师策略,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民商事再审实战案例等进行专业解读。作为面向律师同行的业务交流书籍,本书也尤为注重实务性、应用性、操作性,始终以律师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以期能给读者带来切实的帮助或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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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民商事再审法律制度及演变

第一节 民商事再审制度综述

第二节 民商事再审制度的改革背景及演变历程

一、民商事再审制度改革背景

二、民商事再审制度改革演变历程

第三节 民商事再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受理法院确定化

二、再审事由法定化

三、审查期限明确化

四、审查过程透明化

五、审查结果规范化

第四节 民商事再审制度改革的影响及应对

一、民商事再审制度改革对人民法院审级调整的影响

二、民商事再审制度改革对司法格局的影响

三、民商事再审制度改革对民商事诉讼的影响

四、诉讼律师对民商事再审制度改革的应对策略

第五节 民商事再审制度基本概念辨析

一、申请再审与申诉

二、再审审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

三、再审启动标准与再审改判标准

四、申请再审人与再审申请人

五、再审审查期限与申请再审期间

六、再审事由与再审理由

七、再审听证与开庭审理

第二章 再审审查程序指南与操作策略

第一节 再审审查程序概述

第二节 再审审查流程的四个阶段

第三节 申请再审阶段

一、概述

二、申请再审的主体

三、申请再审的对象

四、申请再审的其他法定条件

第四节 再审受理阶段

一、概述

二、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三、受理再审申请的具体程序

四、不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的处理

五、再审立案阶段和再审审理阶段的案号

第五节 再审审查阶段

一、概述

二、再审审查的范围

三、再审审查的通知

四、具体审查方式

五、再审审查阶段其他问题的处理

第六节 形成审查结果阶段

一、概述

二、再审审查结果

第三章 再审事由的理解与应用

第一节 实体性再审事由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

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第二节 程序性再审事由

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

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三、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四、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五、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六、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七、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

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

第三节 对法定再审事由的修改

一、取消管辖错误的再审事由

二、对人民法院未依职权调取证据再审事由的修改

三、对程序性再审事由的修改

第四章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第一节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立法

一、民事检察监督立法过程

二、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监督的原因

第二节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的内容

第三节 事后监督为主的检察监督原则

第四节 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

第五节 检察建议

一、司法文件对检察建议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对检察建议的规定

第六节 抗诉

一、调解书纳入民事检察监督

二、确立“法院救济在先,检察监督在后”的模式和有限再审的原则

第五章 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第一节 再审适用的程序

一、关于提审、指定再审和指令再审

二、适用原审程序

三、适用第二审程序

第二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

一、裁定中止原判决或者调解书的执行

二、再审案件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三、开庭审理再审案件时的诉辩顺序

四、再审审理的范围

第三节 再审案件的裁判

一、维持原审判决、裁定

二、撤销、变更原审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四、几种特殊的再审结案方式

第六章 民商事再审实战案例解析

案例1及时行使申请再审权利,避免错误判决被执行的损失

案例2涉及重大群体利益及地方利益的再审案件,原审法院未能查明相关

争议事实的,为便于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纠纷,应当指令再审

案例3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提审后,在再审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审涉

及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可将案件发回原审

法院重审

案例4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仅是适用法律错误的,再审申请文件应

当着重论证法律适用问题,争取获得提审

案例5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省高院维持原判的,当事人可向最高

人民法院申诉

案例6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且未声明不

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应裁定终结再审审查程序

案例7当事人原审中提出合同复印件,再审中提出合同原件的,该原件

能否认定为再审新证据

案例8被申请人应当针对再审申请书列明的理由逐一驳斥,争取驳回

再审申请的结果

案例9再审审查阶段被申请人应重视及时并有针对性地答辩

案例10当事人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两种途径

启动再审程序

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规定》(2012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

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10年12

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

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08年2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再审程序中应当如何处理当事人撤回原抗

诉申请问题的复函(2004年4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

式》的通知(2012年12月24日)

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9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

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2011年3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2009年4月

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再审立案阶段和再审审理阶段民事案件编号的通

知(2008年4月7日)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200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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