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的设计决定了设备材料、参数、主要制造方法、检验检测方法、使用中应注意的安全要求等重要内容,对安全影响较大,而且是所有生产环节的源头一旦出现错误会导致一系列错误发生,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所以必须严格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度在我国实行有近30年的历史,对保障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规范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及部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压力管道元件原来实行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2003年初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时决定,把原来实行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上述产品纳入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范围内,实现了所有特种设备统一的安全监督管理,促进了这些特种设备安全水平的提高。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20多年,对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规范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大多数特种设备是在使用现场完成整台设备最后的安装、调试和功能试验等步骤的,现场安装等同于整机出厂产品的安装车间,所以有效控制安装质量是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必须通过实施市场准入予以控制。而改造、修理就相当于制造的一种特定形式,改造、修理许可本身就是制造许可的一种特殊形态。
目前,我国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12号)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单位等实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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