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明师指南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的司考分值与命题规律
1司考分值
题型
分值
年份单选多选论述合计
2009502025
2010502025
2011812029
2012902029
2命题规律
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理学中单独出来。卷四第一题固定考查法治理念题,卷一选择题也有数题固定考查法治理念。选择题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法治理念有关知识点的理解和把握程度,但难度不大,结合法理学及宪法学知识点一般都能较为简单地判断出正误。而法治理念的论述题,具有很强的“时政性”,要求考生必须“观点正确”。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复习方法指导
对于选择题,需要考生对相关表述熟悉,在复习法治理念的知识点时,必须结合法理学及宪法学的知识一并把握。对于论述题,要求考生对相关表述准确地熟记。
第二部分2009—2012年司考考题归类解析
客观题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四届真题归类解析与自测(综合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基本理论
(一)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答案】C(2011年试卷一1题,单选)
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包含四个方面:(1)鲜明的政治性;(2)彻底的人民性;(3)系统的科学性;(4)充分的开放性。A、D选项不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故不选。彻底的人民性表现为: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与全体公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确认了人民的主体地位,规定了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内在地要求全体公民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承载者,自觉受其引导,遵守法律,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本题中虽然也有部分“民主”的要求,但是,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是真实的民主性的体现,故B项表达不正确。充分的开放性表现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也不是一个封闭、静止的思想体系,它的形成、发展与实践都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在中国这个有着两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古老国家,人治传统源远流长,人治意识根深蒂固,制度和心理的巨大惯性,决定了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只能是一个不断排除错误的、落后的、模糊的法治思想影响的艰难长期的过程。这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可能静止不变,必须渐进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也将更有时代性,更具规律性,更富创造性,不断借鉴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可以说,正是这种广泛吸收、兼容并蓄、与时俱进的特性,才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够始终指导中国的法治实践,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本题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等文化资源,又借鉴了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做到了“古今中外,与时俱进”,其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的开放性的基本特征。故C选项说法正确。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答案】A(2010年试卷一5题,单选)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关注执法和司法,也关注立法。故选项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的表述错误。
(二)本质属性
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答案】D(2011年试卷一20题,单选)
A是指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考点 宪法法律至上
解析 关于宪法法律至上,《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显然其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狭义的法律,D项正确。
2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答案】C(2010年试卷一2题,单选)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
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
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
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
解析 选项C将“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作为“根本指标”,显然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是“三个至上”。是否切实落实“三个至上”才是“根本指标”。
3 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答案】C
(2009年试卷一1题,单选)
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
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考点 “三个至上”。
解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也就是说,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故选项A表述错误。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坚持“宪法法律之上”,也就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树立、维护和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就是为了协调、保障和发展自己的利益,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宪法法律至上”不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还强调实现“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必须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内在一致性。具体执法活动,法律效果是首要的基本标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是最终的根本标准。故选项B称“‘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说法错误。另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而非“宪法法律至上”这一单一观点。
“三个至上”的提出,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这一现代法治文明的合理内核,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和探索执政规律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故选项C正确。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得到普遍的遵守和广泛的认同;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一切国家权力和其他社会规范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下发挥作用。现行《宪法》第5条第4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该款强调的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而不是强调宪法和法律的“至上”地位,没有强调“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故选项D称“‘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说法错误。“宪法法律至上”至多从现行宪法第5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推导出来。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