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就应该发表一点谁也看不懂的东西。这些老师提出的这些问题,我认为都是很有价值的。实际上既是对我的一种批评,也是对我的一种补充,这个精神就是西政精神,希望我们一定要发扬。如果说这次他们的点评恭维话多了一点,客气话多了一点,是我的责任,对不起。但是我希望一定要发扬这种精神。
最后我简单地回答两个问题,有些问题我就不回答啦。
刚才那个“旧瓶装新酒”,我是同意的,是有这个东西。我要回答的问题,第一,在英国有个法学家说:“复杂的,都是错误的;简单的,都是无用的。”你怎么理解?他这个话似又对又不对。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有些问题把它搞得很复杂,这样理解不了,把握不住,是错误的。有些简单的东西,它没有讲出什么道理来,是没有用的,是错误的。比如说我们的文章有四种境界,深入深出、浅入浅出、深入浅出、浅入深出。浅人深出是最没有价值的,但浅入浅出更没有价值。最有价值的是深入浅出,讲的道理很深刻,但是概括得简单明了,清晰,抓住要害,这是第一境界。
我经常给同学们讲,我说我们有三种本领必须学会。第一个,你能够把一个复杂的问题说得很简单,这叫概括能力。你把一个简单的问题说得很复杂,分析得很有道理,说明你有这个分析能力。在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里边,你能够抓住其中最本质、最要害的问题,一针见血、一语道破,这是洞察力。这位先生的这句话有某种道理,但总体上他说得有些不对。邓正来曾经在我们这里几次做报告吧,他说中国二十年以来,没有中国法学,没有法律人自己法治理想图景,这是又对又不对。我国现在正在探索我们未来法学的图景,应该是个什么样子。现在不能说已经是十分清晰,但也不能说一点没有,法学家们正在探讨这个问题。像西方学者,三条、四条、八条这样一种归纳,我们给中央政治局讲课,我给全国人大讲课,讲法治的标准,五个方面,我给《人民日报》写的文章,提出法治的标准、原则10条,40个字。这也是力图给中国的法治勾画一个蓝图,勾画一个框架,勾画一个目标,我也正在做这个工作。现在还需要勾画得更清晰,还没有做到家,还是我们的一个任务。所以邓正来讲的这个话是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完全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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