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西山事件”对日本的“新闻自由”产生双重作用。一方面,政府赢得了审判,逃脱了新闻媒体和公民大众对于密约责任的追究,“新闻自由”受到暂时的限制。另一方面,由“西山事件”而引发的关于“新闻自由”与“国家机密”的论争,促使日本国民深刻反思日本民主政治。在民众压力下,法院多次重申宪法的民主主义原则,认同国民的表达自由权。以此为契机引发了记者是否有报道的自由、国民是否有了解真相的权利,即“知情权”的议论。日本学界也借机介绍了瑞典、美国相关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东京高等法院与最高法院多次重申宪法二十一条所保障的“新闻自由”不可侵犯,在法理上确认了民主主义政治的基本原则。“西山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战后日本政治民主化进程。
虽然最高法院认定西山有罪,但同时指出:“报道机关之所以有耐心且持续地说服乃至拜托该公务员,全是为了实现报道之目的。其手段与方法,若对照整体法律秩序之精神而言,系属得当,且为社会观念上所能接受者,则就实质上而言,应属合法的正当业务行为。”西山之所以被判有罪,是因为:“即使是报道机关,其采访时,也没有不当侵害他人自由或权利之特权,毋庸赘言,采访时所采取之手段或方法若是属触犯一般刑事法令之贿赂、强暴或胁迫等行为者,当然应受法律之规范,纵使其手段与方法并未触犯任何一般刑事法令,但若依整体法律秩序之精神,系属社会观念上无法接受之样态,而严重践踏采访对象之人格尊严者,应属脱离正当采访活动之范围而具有违法性。”也就是说,西山违法不是因为泄露国家机密,而是因为利用与采访对象的肉体关系这样的“明显践踏人格尊严”的采访行为。那么,如果采访目的确实在于报道,而手段和方法遵循整体法律秩序的精神,在社会观念上被认可的话,获取与报道国家机密的行为即可谓“合法的正当业务行为”。并且,最高法院在判决文中再次确认了“新闻自由”,其中提及:“于民主主义的社会中,报道机关有关国家政治之相关报道,系在提供国民参与国家政治的重要判断资料,以服务国民的知情权,因此,报道自由在宪法第二十一条表现自由的表达中,可以说是特别重要。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