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建议稿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216590
  • 作      者:
    罗伟主编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收藏
作者简介
  罗伟,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图书馆( Washing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馆员,美国法学院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aw Schools)会员,全美律师协会(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会员,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aw Libraries)会员。
  罗伟先生曾任教于厦门大学法学院。1998年至1991年在美国攻读法律博士(J.D.)期间,对美国法律信息的分类、编纂、数码化和出版产生极大兴趣。取得J.D.学位后,进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和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图书管理专业学习,取得图书与信息学硕士兼法学图书管理员证书。曾任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员兼助理教授,现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图书馆技术部主任兼讲师,教授法律检索。在工作之余,罗伟先生致力于与法律图书文献、法律信息检索、法典编纂、法律文献引用注释规范等问题的研究,并取得了初步研究成果。
展开
内容介绍
  法律引注指的是在书写法律文书或法学著作时,对文中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或者文献,注明其出处,以便帮助读者了解和印证法律渊源和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观点。笔者已在美国法学院教授法律检索多年,对美国的法律文献引注统一标准及其运用有一定的了解,近年来也对中国及英、法、德、日、韩等国的法律文献引注标准作了一些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后,发现西方发达国家还有日本和韩国都有各自通行的法律文献引注标准,所以,笔者觉得中国的法律界也应该有一套比较完善和统一的法律文献引注标准。2004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信息中心赵晓海主任的协调下,笔者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朱苏力院长和贺卫方教授对法律文献引注规范的统一开始进行研究。
  中国近年来已开始重视引注的统一化,1996年教育部颁布《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1999年新闻出版署也颁布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这些规范引起了学术界的几次讨论,特别是2002年,在“学术批评网”上“关于学术刊物注释规范的专题讨论”。这两个规范虽然也对注释体例提出了一些规范,但是,因其本身的一些缺陷,而且因其不是针对法律界的引注规范,所以除了各高校文科学报之外,还有其他许多法学学术期刊、书籍没有采用《编排规范》的注释体例,比如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学》、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的《法学研究》、各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所办的杂志(如北大的《中外法学》),还有许多以书代刊形式出版的《论丛》《法律评论》等。①确实,在引注格式方面,中国目前的法律出版机构和法学杂志社都是各自为政。有些法学杂志社,如《中外法学》《法学研究》和《法学家》的封底还登有各自的引注格式标准以方便投稿人遵守,这些引注格式都不统一。所以,中国目前尚无统一的法律引注标准。可喜的是,中国法学界已有人开始注意到引注格式统一化的必要性,如2004年1月18日,张书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了“中国法学期刊统一文稿规范(建议稿)”。②该建议稿的主要部分是关于法律文献的引注规范,也是目前中国一个比较全面的法学文稿的规范。
展开
精彩书摘
  1.引注的定义
  法律引注(citation)指的是在书写法律文书或法学著作时,对文中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或者文献注明其出处。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诉状、辩护状、证词、法律意见书、备忘录,等等;而法学著作包括法学评论文章、专著、教材、法律实务指南,等等。法律引注不仅能帮助读者了解和印证法源、证据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观点,而且有助于增强作品的逻辑说服力和展现作者的工作和治学态度。
  2.引注的目的
  法律引注不仅对读者和出版编辑有帮助,对作者本人也是有益的。
  1.法律引注对读者来说有以下几点帮助:(1)可直接方便读者和出版编辑按照作者所提供的引注查阅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判例、证据或者他人的观点,以印证作者所引用的法律观点是否与原文相符合;(2)当引用法律时,有助读者判断所引法律的分量;(3)帮助读者和出版编辑了然作者的论据以及有关的参考文献书目。
  2.对作者本人的益处则有:(1)增强作者的说服力,法律文书和法学著作要有说服力,一定要援引现行有效的法律,或者援引法理上的概念,法学家、政治领袖,甚至是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观点为依据;(2)可反映作者治学的严谨以及参考和阅读有关文献的深度和广度。
  所以作者在文中直接或间接引用的任何文献或者引用他人的理论、观点借以支持自身论点时,必须加引注。而当作者有必要对文中的某些观点进行资料性的补充说明或者对文中的某些不常见的专用名词、术语或史实作必要的解释,而此种说明或解释如写入正文,可能打断正文中行文的流畅,令文脉不清,会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这种注释为解释性注释。
  3.如何使用该规范
  本《规范》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引注规则,第二部分是附录:法律及其相关的缩略语表。规则部分又分为以下五种规范:规范一为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要求;规范二为中国规范性文献的引注;规范三为非规范性(二次)文献的引注;规范四为外文文献的引注;规范五为国外主要法律引注标准简介与参考。本《规范》的使用者首先要熟悉文献的引注要素及其引注基本格式,然后,根据被引文献的特点,在规范二到规范五中,选择一种被引文献的引注格式引注,方能准确无误地将被引用的文献以一种统一的格式注明,以便读者有效地查出引用文献的原文。为了方便使用者,在规范二到规范五中的各种文献的引注规则用黑体字表示,并在规则后有引注例示。
  在第二部分的附录里,列有《法律常用缩略词对照表》、我国各个省份简称对照表和美国法律引注常用的《蓝皮书》中有关中国司法、政府机关、公报等常用的法律名词的英文缩略词语对照表,以便读者运用法律缩略词。
  ……
展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法律文献引用注释规范
简介
1.引注的定义
2.引注的目的
3.如何使用该规范
4.被引词、句、段的号码及其注号位置
5.尽量采用页下注和连续序号
6.常用引领词

规范一 (Rule1 or R1)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要求
1.引注应有的文献要素
2.引注责任者的基本要求
3.引注中的数字
4.引注中的年代
5.引注中的书卷次、页码、条款、段落等
6.被引文献标题的表示
7.网络出版文献的引用
8.缩略词语
9.不强制采用“同前揭注(号码)”或“同后揭注(号码)
10.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或发表的文献

规范二 (Rule2 or R2)中国规范性文献的引注
1.中国成文法引注
1.1 现行法律
1.2 已失效的法律
1.3 长标题的法律法规引注
1.4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1.5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通知、意见、决定、批复)
1.6 国务院各机构发布的规章
1.7 国务院各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公告、通知、意见等)
1.8 地方法规
1.9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则、条例等
1.1 0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则、条例等
1.1 1行政、立法、司法部门联合通知
1.1 2引自法律法规汇编
2.案例、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
2.1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2.2 引自案例或裁判文书汇编
3.条约、公约、宣言、议定书、国际惯例等

规范三 (Rule3 or R3)非规范性(二次)文献的引注
规范四 (Rule4 or R4)互联网、电子化或其他非印刷品
规范五 (Rule5 or R5)外文文献的引注

第二部分 附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