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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治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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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44314
  • 作      者:
    刘国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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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国,男,1968年生,四川渠县人,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独著有《宪法解释方法的变革——宪法解释的法理分析》,译著有《宪法解释:文本含义、原初意图与司法审查》(合译)。在《现代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5次,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目前正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社会转型期释宪机制的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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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治主义虽值得人类去追求,且须努力方可接近,但它仍然只能作为理性人和明智者应当为之奋斗的一种理想,脆弱而坚强的人类对此别无选择。能做到这一点,足矣!正因为如此,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地向法治主义迈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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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这既包括了宪法的直接适用,如国务院直接依据宪法制定行政法规;又包括宪法的间接适用,如国务院各部委根据行政法规制定部委规章等。后者表现为行政机关应用行政规范性文件于特定事实的活动,它以具体的、现实的事件为对象,一般只包括宪法的间接适用。宪法行政适用是一种最大量的、最经常的宪法适用,因此是宪法适用的重要途径。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人们往往不大关注宪法的行政适用。其实宪法行政适用可以说是对社会影响最直接的一种宪法适用。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根据宪法的授权制定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都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联系密切,是人们行为最直接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间接宪法适用更是对人们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具有直接的约束力,几乎每个人每天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行政机关这种宪法适用行为的影响。因此,行政行为不仅是行政法学研究的范畴,而且也是宪法学研究的范畴。
  从行政法治上来讲,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它的一切活动都应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的授权就不能从事相关活动,即所谓“无法律即无行政”。但依法行政仅是行政法治内涵的一个方面。现代国家已经从“夜警察国家”进入“福利国家”阶段,政府权力的功能不仅在于消极地不侵犯公民的权利,而且还应积极地提供服务。现代行政法治的理念在于管理与服务,其核心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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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序
第一章 法治主义的社会条件:社会和谐
第一节 贫困与法治的关系
第二节 权利贫困与和谐社会
第三节 社会和谐的根本进路:消除权利贫困

第二章 法治主义的宪政基础:宪法适用
第一节 宪法的适用性及适用类型
第二节 宪法适用中的宪法文本及其变迁
第三节 宪法司法适用的民主价值

第三章 法治主义的核心价值:基本权保障
第一节 古典自然法的法治意义
第二节 基本权的司法保障
第三节 基本权的立法保障
第四节 基本权限制: 以自由权为例

第四章 法治主义的首要技艺:宪法解释
第一节 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
第二节 宪法解释中的原旨主义
第三节 宪法解释中的利益衡量
第四节 宪法解释中的司法论证

第五章 中国法治主义的实践:问题与反思
第一节 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废
第二节 公众参与的行政裁量及其司法审查
第三节 我国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保护
第四节 电话营销的法律规制问题
第五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中国特色宪政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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