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一、证据的概念
二、证据的基本特征
三、证据的分类
四、证据的种类
五、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
六、收集证据的方法
七、审查判断证据
八、证据的运用
九、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
十、刑事案件的侦查取证
行政案件部分
一、扰乱单位秩序案
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三、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案
四、寻衅滋事案
五、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六、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案
七、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案
八、盗窃、损毁公共设施案
九、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案
十、强迫劳动案
十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
十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十三、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案
十四、威胁人身安全案
十五、侮辱案
十六、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案
十七、殴打他人案、故意伤害案
十八、虐待案
十九、强迫交易案/lll
二十、盗窃案
二十一、诈骗案
二十二、抢夺案
二十三、敲诈勒索案
二十四、故意损毁财物案
二十五、阻碍执行职务案/13l
二十六、招摇撞骗案
二十七、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案
二十八、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14l
二十九、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案
三十、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案
三十一、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案
三十二、谎报案情案
三十三、窝藏、转移、代销赃物案
三十四、违法停放尸体案
三十五、卖淫、嫖娼案
三十六、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案
三十七、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三十八、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三十九、非法持有毒品案、吸毒案
四十、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案
四十一、购买、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案
四十二、信用卡诈骗案
四十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四十四、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四十五、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四十六、非法出售发票案
四十七、放任卖淫、嫖娼活动案
四十八、未经许可举办大型活动案
四十九、冒用居民身份证案
五十、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案
五十一、不上缴报废枪支案
五十二、制造、销售仿真枪案
五十三、娱乐场所提供营利性陪侍案
五十四、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从事营利性陪侍案
五十五、娱乐场所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案
五十六、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保安人员案
五十七、擅自委托印刷特种印刷品案
五十八、擅自承印特种印刷品案/21l
五十九、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案
六十、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按规定报告案
六十一、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案
六十二、过失引起火灾案
六十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案
六十四、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不制止吸烟行为案
六十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六十六、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六十七、容留吸毒案
六十八、介绍买卖毒品案
刑事案件部分
一、交通肇事案
二、危险驾驶案
三、重大责任事故案
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五、生产、销售假药案
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七、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
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九、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十、持有、使用假币案
十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十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十三、贷款诈骗案
十四、信用卡诈骗案
十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十六、假冒注册商标案
十七、侵犯著作权案
十八、合同诈骗案
十九、非法经营案
二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二十一、故意伤害案
二十二、强奸案
二十三、非法拘禁案
二十四、绑架案
二十五、重婚案
二十六、抢劫案
二十七、盗窃案
二十八、诈骗案
二十九、抢夺案
三十、职务侵占案
三十一、挪用资金案
三十二、故意毁坏财物案
三十三、妨害公务案
三十四、招摇撞骗案
三十五、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
三十六、聚众斗殴案
三十七、寻衅滋事案
三十八、赌博案
三十九、开设赌场案
四十、窝藏、包庇案
四十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四十二、非法持有毒品案
四十三、组织卖淫案
四十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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