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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警察执法与人权保护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6705976
  • 作      者:
    李步云,李先波主编
  • 出 版 社 :
    湖南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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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步云,男,1933年8月出生,湖南省娄底市人,汉族。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已出版著作30佘部,发表论文200多篇,16项科研成果获奖。1992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曾获“1996—200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2年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改革开放30周年风云人物”、“改革开放30年120名社会人物”、“建国60周年共和国建设100名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李先波,男,1963年4月出生,湖南慈利人,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三级警监。湖南省社科“百人工程”学者,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2006年被评为“湖南省首届青年法学家”。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合同法和WTO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科研工作。已经出版《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专论》等专著10余部,主编《知识产权法学》等教材多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课题多项:多次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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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警察执法与人权保护》阐明了人权的基本理论,从受刑事追诉者权利、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强制措施、公安监所管理、治安管理、警察干预家庭暴力、警察武力使用等方面系统解读了警察执法过程中的人权保护问题,最后阐释了人权救济——国家赔偿的范围、程序、方式及计算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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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侦查机关有权决定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需经过其他机关司法审查。侦查机关可以自行决定拘留,唯有逮捕侦查机关不能自行决定,需其他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还是同级检察院,而非法院。如果想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势必修改刑事诉讼法,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刚刚于2012年进行过修改,近几年内再修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刑事诉讼法不修改,依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和公安部的部门规章,调整公检法三机关的刑事诉讼职能配置也不可能。首先,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肯定会严格遵照现行刑事诉讼法。而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只能起到注释作用,撇开刑诉法进行大幅度的扩张解释,甚至直接与刑诉法相矛盾,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部的部门规章更是《刑事诉讼法》的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否则便无效。
  (2)司法审查制度甚至有可能与我国《宪法》的某些规定和立法精神不相符。我国《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就是说,法院只是我国的审判机关,而非唯一的司法机关,这就意味着法院仅拥有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并没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就是说,法律监督权由检察机关行使,所以公安机关申请批准逮捕才由检察机关受理,即由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时行使法律监督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这就意味着由法院对提请批准逮捕进行司法审查违反了宪法规定,是违宪行为。最为重要的司法审查就是对提请逮捕的司法审查,而这一审查的权力由我国宪法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那么再讨论由法院对搜查等其他次一等强制性诉讼手段的启动进行司法审查,在逻辑上还有什么意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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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人权的概念及意义
第一节 什么是人权
第二节 保护人权的重大意义
第三节 中国的人权发展战略

第二章 警察执法与人权保护概论
第一节 警察权的行使
第二节 培育“以人为本”的警察执法理念
第三节 警察执法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第三章 警察执法与受刑事追诉者的权利保护
第一节 受刑事追诉者权利概述
第二节 受刑事追诉者的实体性权利及其保护
第三节 警察执法与受刑事追诉者的主体性权利保护
第四节 警察执法与受刑事追诉者的程序性救济权

第四章 刑事立案与人权保护
第一节 刑事立案概述
第二节 刑事立案的具体程序
第三节 刑事立案程序与人权保护
第四节 侦查权滥用的司法审查规制与人权保护

第五章 刑事侦查与人权保护
第一节 刑事侦查与人权保护概述
第二节 刑事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
第三节 刑事侦查与被害人的人权保护
第四节 刑事侦查中对证人的人权保护
第五节 刑事侦查中对财产权的保护

第六章 强制措施与人权保护
第一节 强制措施与人权保护概述
第二节 强制措施与人权保护的具体统一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与人权保护的司法救济

第七章 公安监所管理与人权保护
第一节 监所概述
第二节 被监管人获得人身安全的权利
第三节 被监管人获得必要生活条件的权利
第四节 被监管人获得会见、通信和请假的权利
第五节 被监管人获得释放以及申诉控告的权利

第八章 治安管理与人权保护
第一节 治安管理中的人权问题
第二节 治安行政调查与人权保护
第三节 治安行政强制与人权保护
第四节 治安行政处罚与人权保护
第五节 群体性事件处置与人权保护

第九章 警察干预家庭暴力与人权保护
第一节 反对家庭暴力与人权保护
第二节 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必要性与基本原则
第三节 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工作中的人权保护

第十章 警察武力使用与人权保护
第一节 警察武力使用概述
第二节 警察武力使用原则与人权保护
第三节 警察武力使用的方法与人权保护

第十一章 国家赔偿与人权保护
第一节 国家赔偿与人权保护概述
第二节 国家赔偿的范围与人权保护
第三节 国家赔偿程序与人权保护
第四节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与人权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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