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空问结构解组与犯罪
第一节 广州的点状分布模式
犯罪和偏差行为是社会解组的突出表现形式之一。研究犯罪的空间分布特征对于我们了解社会解组,尤其是城市空间结构的解组有着直接的指示作用。下面笔者利用收集到的犯罪以及人口、环境等方面的资料来对广州的犯罪的空间分布特征以及广州城市空间结构解组特征做一个初步的探索。
一、资料来源和研究范围
(一)资料来源
本研究所涉及的犯罪资料主要来源有两部分。
一部分来自于《广州统计年鉴2009》和广州各区统计年鉴,主要包括以区为单位的各区刑事案件立案总数统计资料。这是研究开展时所能收集到的最新统计年鉴,其公开的内容为2008年的犯罪资料。由于各区统计年鉴中并不是每年都有记录刑事案件立案数,因此有些区的刑事案件立案数是根据官方前几年报道的刑事案件立案数以及降低或增长的百分比计算出来的。比如,白云区统计年鉴只有2006年的刑事案件立案数,为13577件;2007年统计年鉴中只有这样的描述“2007年刑事案件比2006年下降9.46%”。笔者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找到这样一句话:“2008年刑事案件比2007年下降16%”。经过这些信息和数据的综合计算,得出2008年白云区刑事案件立案数为10326件。而南沙区在1999-2009年的统计年鉴、《南沙年鉴》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未透露任何一年的刑事案件立案数,因此南沙区的刑事案件立案数无法得知,作空白处理。
另一部分来自笔者从《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都市报》)的报道中采集的犯罪资料。由于在公开发行或公布的犯罪统计资料中无法获得广州市各区、各街道、各小区内各类案件的统计资料、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犯罪具体过程等详细资料,笔者采用新闻采集的方法,收集了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一年中《都市报》所报道的犯罪资料,共查阅报纸365份,收集到报道1735篇;剔除掉报道中往年的案件和重复报道的案件,共收集到案件1422起。剪报延续时间较长,虽然在案件代表性上具有欠缺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由于新闻过滤产生的信息偏差,所刊载的普通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具有一定的覆盖面。犯罪和偏差案件统计的内容有案发的年、月,犯罪发生地点所属的区,犯罪发生的具体地点以及用地性质,犯罪发生的类型,犯罪人性别、年龄、来源地等若干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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