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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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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区域法治化评价体系与标准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50421
  • 作      者:
    刘莘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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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中国监察学会理事,交通部专家咨询委员。著有《行政立法研究》、《行政法热点问题》、《行政法学新论》、《诚信政府研究》等著作。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近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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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区域法治化评价体系与标准研究》从区域立法、区域司法、区域执法、法治环境等几个方面出发,展开分析了法治化评价的体系构建、指标设定及汇总分析等,为我国区域法治的评价提供了一个系统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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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司法协作
  司法协作开展较为普遍,长三角、淮海经济区、闽粤赣地区都有较为成功的司法协助实践。长三角地区的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和发展论坛目前已成功举办四届。第二届以“开放、透明、信息化与司法公信”为主题,第三届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作为”为主题,第四届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题。这四届论坛的举办密切了长三角的司法交流,长三角的司法协作越来越得以加强。此外,长三角地区还定期举办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协作交流联席会议作为深化、落实论坛共识的机制。其中第二届论坛签署了13项具体的司法协作规则,包括《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联络组议事规则》、《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协作交流工作规则》、《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动态信息交流方案》、《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网方案》等13项司法协作工作规则,标志着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的工作机制已基本确立,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向纵深发展。
  《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了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会议讨论事项、会议议事方式、事项确定,就联席会议的举办做了具体规定,保证联席会议的进行有章可循。《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联络组议事规则》规定了司法协作交流联络小组的组成、沟通方式、沟通程序等。《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协作交流工作规则》要求按照审判执行业务要求确定协作交流联络员,规定了联络员的具体任务,使该领域的交流落实到个人。《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动态信息交流方案》推进司法信息交流,规定了书面、网络两种交流方式、具体的交流内容、信息交流的责任承担。《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网方案》规定了司法协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信息交流司法协作机制等具体的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的具体措施。《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协调交流机制(试行)》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交流方式、协调任务的具体承担者等。《跨地区案件的审理协调机制(试行)》规定了通过建立司法适用标准协调机制、建立司法适用信息共享机制、区域司法鉴定机构共享合作机制来统一司法标准;通过加强司法文书的送达协助、执行工作协助、案件调查取证协助、案件管辖协助、区域法律服务协助等加强司法协助;规定上报、通报、备案、协商等协调工作程序;强调审判中要排除不当干扰。《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协作交流机制(试行)》规定了重大案件协调、协助调查取证及保全证据、重大信息通报等协作内容;规定了专题研讨、列席例会、定期编辑刊物、建立网络交流平台等协作方式;规定了组织保障、程序方面的具体要求。《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协作交流机制(试行)》规定建立行政审判数据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和关联案件实时通报制度,建立行政审判人才协作培养机制等等。《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人才培养协作交流机制(试行)》规定了实行教育资源共享,加强人才交流、业务交流,加强信息通报,开展联席会议等。《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协作交流机制(试行)》规定司法统计数据定期交换、审判管理软件技术支持、审判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审判管理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协作;规定定期交流刊物、专题研讨、列席会议、召开例会等协作方式。《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交流机制(试行)》规定了在管辖、委托、协助、协调等方面的合作,规定了召开年度例会、列席会议制度、专题研讨等协作方式,规定了具体的组织工作。《长三角地区涉诉信访案件协作联动机制(试行)》规定了涉诉信访案件的信息交流及其内容、化解协作联动的方式、稳控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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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区域法治概述
第一节 区域法治的兴起
一、区域及区域法治的含义
二、区域法治的必要性
第二节 区域法治的内容
一、区域立法
二、区域执法
三、区域司法
四、法治环境
第三节 区域法治的实践探索
一、立法协作
二、行政协议
三、司法协作
第四节 实践中区域列举
一、长三角
二、珠三角
三、东北地区
四、长株潭
五、环渤海
六、西部
七、西成一体化
八、乌昌一体化

第二章 区域法治化评价体系
第一节 法治化评价的推动力及在我国的实践
一、法治化评价的推动力
二、我国法治化评价的实践
第二节 法治化评价的方法概览
一、域外方法
二、我国方法
第三节 区域法治化评价体系及标准
一、区域进行法治化评价的必要性
二、我国区域法治化的方法选择
三、我国区域法治化评价的标准设定
四、区域法治化的指标核算

第三章 区域立法指标评价
第一节 我国区域立法基本情况
一、我国立法情况的概述
二、我国区域立法概况
三、我国区域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既有区域立法指标体系概述
一、域外立法指标概述
二、我国区域立法体系概述
第三节 我国区域立法评价指标的设定
一、区域立法主体模式设计
二、区域立法程序设计
三、区域立法效力设计

第四章 区域执法指标评价
第一节 区域执法概述
一、基本概念阐释
二、我国区域执法的基本状况
三、我国区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既有指标概述
一、国际做法
二、国内做法
第三节 区域执法评价指标的设定
一、区域执法指标评价的重要性与特殊性
二、区域执法指标评价的考量因素
三、区域执法评价指标的设定

第五章 区域司法指标评价
第一节 我国区域司法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司法概况
二、区域司法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既有司法指标的概述
一、国际上的司法评估指标
二、国内的司法评估指标
第三节 区域司法评价指标的设定
一、司法人员胜任与司法管理规范
二、司法公正、高效
三、司法资源充分

第六章 区域法治环境指标评价
第一节 区域法治环境概述
一、法治
二、法治环境
三、区域法治环境
四、区域法治环境的重要性
第二节 区域法治环境的指标设定
一、法律的实施效果
二、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度
三、公民的法律意识
四、法治协调
附录 天津滨海新区法治化评价报告(调研报告)
一、天津滨海新区基本介绍
二、天津滨海新区法治化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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