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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侵权赔偿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40363
  • 作      者:
    国家法官学院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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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侵权赔偿卷》是法官办案最佳理论指导和经验参考,透析法法官审判思路的最新实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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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侵权赔偿卷》针对当前审判中最热点和疑难的问题,采用实证方法提出了解决思路,是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佳作。既适合作为全国法官培训学习及工作用书,也可为广大研究人员、律师及当事人了解法官如何办案、法学理论如何运用到审判实践提供最新最直接的实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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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是否承担责任对侵害特殊体质受害人是否应当赔偿的学说分歧主要表现在预见说和直接结果说之间的对峙。
  (1)持预见说的学者坚持不应赔偿。英美法系的预见说起源于早期的自己责任原则,认为行为人只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只为自己能够预见的行为后果负责。大陆法系的预见说肇始于法国,认为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赔偿义务人可以预见的范围为界限,原则上与赔偿权利人的预见无关。在预见说框架内,受害人特殊体质常常被作为不可预见亦不合理的介入因素对待,能起到打破原因链的作用,故侵权人无须承担责任。
  (2)持直接结果说的学者认为应当赔偿。英美法系直接结果说的出现是对预见说的补充,认为责任范围不能限定在侵权人可预见的领域,特别是在人身侵权中侵权人必须接受受害人遭受侵害时的初始状况。大陆法系的类似立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150条规定的可预见赔偿规则被严格限定于非因债务人欺诈行为所导致的履约不能,并以缔结合同时所预见或可预见的范围承担赔偿责任;第1151条规定的直接责任赔偿规则规定侵权人故意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应按直接损害结果向受害人承担责任。由此可见,预见性理论应有两个限制:一是不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二是过错形态为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能适用。
  2.如何承担责任
  国内理论界让侵权人和受害人分担责任有三种思路:一种观点认为对受害人特殊体质的赔偿应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损伤参与度的规定,确定侵权行为的原因力大小,并以此作为最终承担责任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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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侵权责任的一般问题
赔礼道歉责任实现机制
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及标准
民事侵权案件中原因力的适用与作用
技术标准在侵权责任认定中的功能
特殊体质受害入侵权案件的审理
过失误述的损害赔偿
好意施惠侵权的责任认定与赔偿限度
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民刑竞合损害赔偿纠纷之侵权补充责任的判定

二、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适用
户外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三人侵权背景下银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判定
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侵权案件中监护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及责任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的法律适用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
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责任的解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停运损失
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的损害赔偿
代驾法律关系中的责任承担
医疗费合理性的司法审查

四、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因果关系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损害赔偿
专断医疗行为的侵权责任构成及抗辩
“治愈或存活机会丧失”案件的损害赔偿
不当出生的损害赔偿

五、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
产品责任的“最近”与“最终”规则适用
召回侵权责任的解读

六、环境污染责任
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
环境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和因果关系推定

七、其他
雇员受害赔偿中归责原则的适用
网络链接侵权及应对
高空抛物致害责任的路径抉择
产品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从破坏风水案看安宁权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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