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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苹果的iPad之痛:IPAD商标权纠纷案主办律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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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217641
  • 作      者:
    李昊霖,马东晓编著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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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推荐,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对抗,这是一次意识观念的碰撞是非曲折,无关情感、无关道义,只以法律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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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昊霖,留德七年学习法律,现任北京光华设计基金会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副总干事,致力于知识产权研究和公益保护。
  
  马东晓,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业务。毕业于青岛大学机械工程系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曾任海尔集团法律部和知识产权部负责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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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苹果的IPad之痛:IPAD商标权纠纷案主办律师评析》从办案律师的角度,重现了美国苹果公司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商标权纠纷案及围绕其展开的其他诉讼和行动,并尽量从中立角度对双方的观点、论据作出法律分析。
  本案案情曲折,对于关心本案的大众来说,其来龙去脉是一则精彩的故事;而作为知识产权领域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也可以为法学爱好者提供一个生动、精彩的案例,于学术研究亦大有裨益。
  望《苹果的IPad之痛:IPAD商标权纠纷案主办律师评析》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普及作出绵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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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苹果的教训相当深刻。即使中国的法规可能存在不符合国际惯例的地方,毕竟要在这个全球最大的市场挣钱,怎么能粗心到没有严格审核商标的程度?从这个角度上,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买个教训不冤。但因此产生的示范效应已在发酵。最近,苹果公司在2009年推出的一款“雪豹”操作系统又在国内被起诉,原因是其侵犯了江苏雪豹公司的商标权。想必如此纷争这仅是个开始。那才是苹果真正的麻烦。
  ——石述思(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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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与本案纠纷不具有关联性
  这些所谓的“材料”如上所述,不具有合法性、不具有真实性,同样也不具有关联性。
  任何内部文件,未向对方提供时,均不构成对外的意思表示。只有意思表示方对双方权利义务产生影响。而意思表示,顾名思义,必须由“内心意思+对外表示”这两个要素构成。而本案苹果一方时隔两年后拿出来的“材料”,且不提不具有真实性与合法性,单就关联性来说,就根本不具有。
  人家客观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内部审批”、“内部邮件”,你又没看到,对你的商标购买产生了什么误导?关你什么事!
  由于深圳唯冠目前的财务状况,这个公司更多地体现债权人的利益。上诉人提供的所谓材料是在2011年3月间,而杨荣山由于自己的个人财务问题,于2010年8月后已辞去唯冠国际董事会主席职务。对方的材料深圳唯冠不认可,直到今天前我们去核实都没有得到类似的信息。
  对于上诉方提交的香港法院的禁止令。对方多次所说的香港法院的判决认为唯冠构成合谋是在法院的论述部分。这个只是法庭的一个记录,而且记录最后显示“深圳唯冠缺席”。且香港法院的判决、禁止令、命令等不能拿来干扰中国内地法院的独立审判,均不具有司法证明力。
  至于麦××的名片及所谓报道,真实性不予认可,此类名片,随处可印。
  至此质证意见发表完毕。
  接着,审判长示意由被上诉人就提交的证据来源和证明内容向法庭作出陈述。
  被上诉人提交的第一份证据是2009年11月10日17时35分的邮件,其中有以下内容:“我方(IP公司)律师已经准备了一份简单的协议”,“请由唯冠的授权人签署”。该邮件附件为:IPAD协议草案,明确转让双方为: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并且将台湾唯冠的详细地址也列明。特别需要提及的是:该协议草案的最后一条(协议第11条,请见原英文附件)与最终2009年12月23日在台北签署完成的正式协议的最后一条(亦为协议第11条)完全相同,内容为:“本协议及本协议提及的一切文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标的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先前关于该标的草案、协议、承诺、陈述、保证及任何性质的书面或口头安排。”
  这说明协议从一开始,就是由苹果一方律师起草;苹果一方从一开始就强调正式书面协议的签署;从一开始就强调正式协议取代任何性质的书面或口头安排,即电子邮件不具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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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缘起
第一章 一份引起轰动的判决
第二章 IPAD商标的前世今生
唯冠是何许人也?
IPAD商标的诞生
IPAD商标的流转
第三章 诉讼前的纷争
苹果新一代产品iPad平板电脑推出了
交涉未果

第二部分 初次交锋
第四章 起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管辖本案?
商标转让协议对深圳唯冠究竟有没有约束力?
表见代理能否成立?
第五章 庭外博弈
不成功的和谈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的行政投诉
第六章 判决

第三部分 再战
第七章 全面维权开始!
第八章 上诉!
第九章 其他行动
唯冠新闻发布会
苹果的回应
针对唯冠的破产申请
美国诉讼
第十章 侵权诉讼
惠州侵权诉讼
上海浦东之战
第十一章 二审激辩
第十二章 谁是谁非?
百家争鸣
二审新的沦点
二审诉讼评析

第四部分 终局
第十三章 事情仍在继续
EPAD之争
惠州侵权案——顺电上诉了
惠州侵权诉讼案评析
银行争夺IPAD商标权?
阻击新“iPad”!
展开论战
来自香港的动态
CEO访华
消费者控告苹果经销商欺诈
坚持调解?
第十四章 仅是一个诉讼那么简单?
尘埃落定
学界讨论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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