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民主主义家庭政策体制:国家对于家庭提供普遍的支持,对于工作父母提供高水平的支持,包括长时间的育儿假期和大量的儿童保育设施,高度认同性别平等。给家庭提供普惠制的中等水平的现金补贴,但是提供高水平的其他形式的补贴,因此儿童贫困的比例较低。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等国家属于这种家庭政策体制。
(2)保守主义家庭政策体制:国家对于家庭提供中等水平的支持,现金福利因为父母职业的不同而不同,家庭福利供给也建立在对传统性别分工的偏好之上,支持传统的家庭模式。国家给家庭提供的现金补贴比较慷慨和丰厚,对于工作父母提供了中等水平的支持,有些国家提供了相对比较长的育儿和儿童保育假期,但一般给付水平都比较低,儿童保育设施也比较有限,因为他们确信儿童在家庭中才能得到最好的照料。奥地利、比利时、德国、法国、爱尔兰、卢森堡和荷兰等国的家庭政策属于这种家庭政策体制。
(3)南欧家庭政策体制:家庭政策根据父母的职业状况呈现高度的分割状态,普惠制的福利与私营的福利两种模式并存,国家没有规定法定的最低收入保障,对家庭很少提供现金补贴,对于工作的父母也没有提供什么支持。希腊、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家庭政策属于这种家庭政策体制。
(4)自由主义家庭政策体制:国家给家庭提供的支持有限,家庭政策偏重的是急需要帮助的家庭,因此被称为残补式家庭政策。市场成为福利的主要提供者,特别是在儿童保育领域。很少给所有的家庭提供现金补贴,只给贫困的和低收入等家庭提供现金支持。对于工作的父母也没有什么支持,儿童保育的责任全部留给了父母和私营部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和美国等英语国家属于这类家庭政策体制。
后续研究者提出了东亚家庭政策体制。
(5)东亚家庭政策体制(The East Asian family policy regime):这种模式以就业为基础,认为个人应该通过努力工作来养家糊口。国家提供的产假和育儿假期都比较短,大多数现金补贴都是资产审查式的。有的国家开始注重扩大育儿和养老服务,有的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来支持工作父母平衡家庭和工作的责任。在给家庭提供福利和服务时,偏重公私分担的财政模式,倾向于通过市场来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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