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驻外事务处
驻外事务处工3000名男女工作人员代表美国政府和人民,在250多个外交和领事岗位上维护国家安全,处理美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关系。美国外交始于18世纪,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弗逊、约翰.亚当斯等人都曾受年轻国家之命出使,推进国家关键利益。得益于他们娴熟的外交,交战中的殖民地得到来自法国的至关重要的帮助,最终扭转了革命的浪潮。在此后几年內,独立的外交和领事机构形成,其成员均受短期任命并随每届新总统就职而轮换。
在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发布“1906年令”开始使领馆人员非政治化、威廉。霍华德.塔夫脱签署“1909年”使外交机构人员现代化后,取代低效“政治分肥制”的努力加强了。此后,为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海外卷入程度日益加深的状况,共和党议员约翰·雅克布·罗杰斯(马萨诸塞州共和党议员)发起一项议案,建议将外交人员与领事人员统一成一个由招募和择优提拔而来的人组成的职业群体。《1924年驻外事务处法》(也称《罗杰斯法》)将驻外事务处建成为一支职业的为总统服务的技术娴熟的专业人员团队,他们了解其他国家的事务、文化和语言,他们能够在世界任何地方服务。《1924年罗杰斯法》与《1980年驻外事务处法》仍是今天驻外事务的基石。
在任何时候,都有大约2/3的驻外事务处人员在美国驻外大使馆和领事馆工作,l-3年轮换一次。另外1/3在关国国內工作,大多在华盛顿特区。国外工作者能得到3万名所在国(当地)海外服务工作人员的协助。国內工作者与从事国內服务的同事们一起工作,后者能给前者提供诸如法律、领事、财政和文化等方面的持续而专业的帮助。驻外外交人员在5个联邦机构里工作,它们分别是:国务院、美国国际开发署、美国商务部海外商业局、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局、美国国际广播局(主要是“美国之音”)。驻外外交人员也会在包括国家安全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国防部在内的其他美国政府机构里轮换服务。他们还会在大学、私人公司和国会幕僚机构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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