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消费者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7106482
  • 作      者:
    卜璐著
  • 出 版 社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收藏
作者简介
  卜璐,1983年3月生,江苏淮安人,2001-2010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先后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就职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与比较法、比较破产法学。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消费者债务清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外国公法在国际私法中的运用研究”,在《现代法学》、《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
展开
内容介绍
  消费者破产是以消费者为破产人的破产程序,多指因消费者自己信用过度扩张至支付不能而发生的自愿破产。以比较方法研究消费者破产已成为破产法学领域的新议题。《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消费者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的写作目的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对代表性国家的消费者破产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破产制度的架构和成因;其次分析消费者破产法律差异产生的管辖权、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再次分析消费者破产立法的趋势;最后分析我国消费者无力偿债问题的现状及解决途径。
  《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消费者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共分为五章,整体的写作思路是通过对相关国家消费者破产立法和实践运作的比较研究,在制度层面总结消费者破产制度设计和运行的应然形态,并结合我国消费市场发展的成熟度及现有的破产法框架,分析消费者破产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障碍性。
展开
精彩书摘
  正如前文所述,一个国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完全取决于其本国的立场和需要,而从Gibbs原则可以看出英国法院并不愿意承认外国破产程序中的债务免除。但是采取直接否定的方式拒绝所有在其他国家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债务免除在英国发生效力,不利于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不同法律体制下国际关系的发展,因为其他国家可能会因此否定英国破产程序中债务免除的效力。所以英国法院才选取了Gibbs原则这样欲盖弥彰的做法,借作为第三国的债务准据法国之手否定外国债务免除的效力。
  应该说Gibbs原则是英国中心主义时代的产物,其显然不能适应国际破产法的发展,对其进行修正的呼声不断。根据修正之后的规则,当债权人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执行债务人在外国破产程序中已经免除的债务,英国法院应该首先考察债权人是否收到外国破产程序的充分通知,有没有合理的机会参加破产程序,以及其在破产程序中是否受到公平的对待。如果是的话,英国法律程序不会为债权人提供救济。即使在合同债务的准据法是英国法的情况下,只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在其居住地或有商业联系的地方进行的破产程序,这种国外破产程序产生的债务免除的效力可以得到英国法院的承认,因为债务发生时其合同双方对确定联系地进行的破产程序存在合理的预期。同时,英国法院也认识到英国法之所以会发生域外效力并不是由于其内在的权力,而是由于国际礼让和互惠的需要。所以英国法院也应当在外国债务免责效力的认定上抛弃传统的狭隘做法。
  (三)《破产程序条例》:自动承认
  《破产程序条例》将跨国破产程序的承认与执行带人了一个新的时代,试图将主要破产程序演变成真正普遍主义意义上的破产程序,在欧盟成员国内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破产程序条例》第17条明确规定,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和程序终结的裁决以及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也应得到承认,而无须经其他手续,该款也应适用于衍生自破产程序中的判决和与破产程序直接相关的判决,即使他们是由另外的法院做出的。因此,债务人通过破产程序获得的债务免除裁决可以得到其他欧盟成员国的承认,这种承认意味着外国债务免除能够根据欧盟理事会《关于民商事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第44/2001号条例》的规定得到强制执行。
  ……
展开
目录
引言
一、消费者破产法律制度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二、本书的研究意义
三、本书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 消费者破产的一般问题
第一节 消费者破产概述
一、破产的含义
二、消费者破产之界定
三、消费者破产的特征
第二节 消费者破产制度概述
一、消费者破产制度的产生基础
二、消费者破产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基本理念
第三节 消费者破产制度的立法比较
一、消费者破产法的存在形态
二、消费者破产法的立法模式
三、欧美国家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差异

第二章 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程序
第一节 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程序的立法模式
一、法院外债务清理程序前置主义的立法模式
二、法院外债务清理程序选择主义的立法模式
三、对强制性法院外债务清理程序的扬弃
第二节 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机构的运作
一、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机构的组织架构
二、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机构的资金来源
三、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机构的服务事项
第三节 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程序的发展趋向
一、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程序的本质
二、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程序的实践优势
三、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程序的制度化优势
四、法院外消费者债务清理制度在我国的现实意义
五、代结语:金融危机下我国消费者债务清理立法的危机

第三章 法院内消费者债务清理程序——以消费者破产免责制度为核心
第一节 消费者破产免责制度的立法模式
一、消费者破产免责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三种立法模式并存
三、立法差异存在的原因
第二节 消费者破产免责制度的新发展
一、大陆法系国家消费者破产免责制度的新发展
二、英美法系国家消费者破产免责制度的新发展
三、消费者破产免责制度的发展趋势

第四章 消费者破产案件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以欧盟《破产程序条例》为视角
第一节 国际消费者破产案件的管辖权
一、消费者破产案件管辖权确立的依据
二、国际消费者破产案件管辖权冲突的产生
三、国际消费者破产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
第二节 国际消费者破产案件的法律适用
一、破产的法律适用问题和一般法律适用问题
二、程序开始国法原则
三、程序开始国法的例外
四、UNCITRAL《破产法立法指南》的启示
第三节 对外国消费者破产程序的承认
一、不适用一般的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规则
二、对外国破产程序中债务免除的承认
三、《破产程序条例》下承认外国消费者破产程序的限制

第五章 我国消费者破产法的构建
附录:缩略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