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资本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核心功能,本质上是通过市场交易关系来实现的。一方面,这种交易关系普遍建立在委托、信托等法律关系之上,高度依赖诚实信用。如果诚信缺失,必然加剧市场担心和焦虑,增加经济运行成本;另一方面,这种交易关系必须通过规则建立导向,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法律体系,人们无法预期交易结果,无从判断交易安全,必然导致市场萎缩和停滞。因此,诚信和法治是保证资本市场交易公平和效率的重要基础,是实现资源配置合理有效的基本条件。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诚信和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逻辑联系。诚信的要求往往体现为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需要通过法治的保障来实现。只有通过法律的引导、规范和调节,通过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进行追究,才能确保形成崇尚信用、相互信任、普遍信赖的市场关系。
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历程,同时也是直接金融法律制度变革和演进的历程。实践说明,坚持从法治和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出发,认真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要特别注重健全制度,用法律推动和保障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刑法和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抓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配套完善。仅2012年以来,我们就制定出台了有关发行体制改革、退市制度完善、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场外市场建设、发展债券市场、引导长期资金人市和机构创新发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65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资本市场法规文件已达527件,加上大量的自律规则,资本市场的法律规范超过1200件,适应市场需要的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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