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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碳税立法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48947
  • 作      者:
    毛涛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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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关于碳税的概念,有“排放说”、“含碳说”和“混合说”三种学说,对相关学说的异同点、优缺点、适用条件进行解读,有助于准确理解碳税的概念。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碳税中的“碳”专指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基于二氧化碳与污染物的类似性,可以将管制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碳税,视为污染防治类法律措施。同时,考虑到碳税的管制力源于市场,并且通过价格机制发挥作用,可以将其归入市场管制类法律措施。可以说,碳税是一种基于市场的污染防治类法律措施。
  基于征收碳税的目的是管制二氧化碳排放行为,其应被归入行为税范畴。基于碳税用于调控与污染物具有类似属性的二氧化碳,可以将其视为排污税。《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论丛:碳税立法研究》基于碳税既可以在消费阶段征收,也可以在其他阶段征收的特点,视具体情况,它既可能是直接税,也可能是间接税。
  在工业化进程中,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迅速升高,生态系统平衡逐渐被打破,全球气候呈变暖趋势。目前,全球性或区域性气候灾难频发,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安全。然而,关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国际上存在着广泛争议,环保主张者与发展支持者的观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但是,这一现实不应被忽视: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若气温持续升高,任何国家都无法逃脱气候灾难的侵扰。就此而言,只有世界各国齐心协力,才能及时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由于不同国家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应对责任体系构建方面需要考虑各国的实际能力。具体而言:在法律层面,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要切实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做到“各尽其责”;在道义层面,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做到“各尽其能”,为更多地减排温室气体而付出努力。通常而言,国际减排责任只有转化为国内政策或立法之后,才能有效实施。在约束力、执行力、稳定性等方面,法律均强于政策。因此,以立法方式落实国际责任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在立法时,一国可以选择排放标准、排放许可、总量控制等行政管制型立法,也可以选择碳税、排放权交易等经济管制型立法,还可以选择自愿减排、自愿报告、公私合作等社会管制型立法。考虑到碳税的制度优势较为明显,它应是国内立法的重点。
  大气生态系统失衡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直接原因。从经济学角度看,生态失衡源于大气生态系统的公共物品属性。在大气生态系统产权不清和必要管理措施缺失的情况下,温室气体排放者几乎是在无偿地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其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性却由其他社会公众承担。排放者从中受益,无辜的公众却利益受损,外部性问题助长了无序排放行为,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大气生态系统利用的公地悲剧——气候变化。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应当将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不经济性内化,使排放者承担付费责任。可以考虑用依据“给碳定价”原理龟13设的碳税解决这一问题,以确保气候系统的可持续利用。在进行碳税立法时,还应当注重立法的效益选择和价值定位问题。就效益选择而言,碳税立法作为调整生态社会关系的新型税收立法,应转变思维模式,淡化经济效益,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就价值定位而言,碳税立法应摆脱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束缚,从“人本”走向“生态”,正义诉求应是一种代际正义,秩序诉求应含有维持生态安全的内容,效率诉求应体现可持续性。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芬兰、瑞典、挪威、荷兰、丹麦、斯洛文尼亚、英国、美国科罗拉多州的布德市、加拿大魁北克省和英属哥伦比亚省、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海湾空气质量管理区、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爱尔兰、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相继进行了碳税立法。另外,法国、新西兰和南非等国也在筹划碳税立法。国外丰富的立法经验,可以为我国碳税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近期,我国已超越美国成为温室气体第一排放大国。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我国无须承担强制减排义务。然而,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政府已表明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并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是,现有措施还不足以有效激励节能减排,亟须引入包括碳税在内的其他相关措施。基于有利的国家政策、现有的技术水平、充足的国际经验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在我国进行碳税立法已具备可行性。进行碳税立法,关键要解决好立法构思、制度设计、与相关立法的协调三大问题。就立法构思而言,建议采用《碳税暂行条例》这一名称,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理念,把切实减排温室气体作为立法目的,采取渐进式立法,以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生态优先、风险预防和全程监管为立法指导原则。就制度设计而言,建议确立恰当的计税依据、征收阶段、税目、纳税义务人、税率、税收归属、税收减免等碳税实体性要素,确立有效率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使用等程序性规则,设计出可行的征管流程。就与相关立法的协调而言,碳税立法应注重与其他温室气体减排相关立法的协调,尤其要协调好与相关税收立法和排放权交易立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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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内容摘要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方法
五、主要创新

第一章 碳税的法律解析
第一节 碳税的概念分析
一、相关学说梳理
二、相关学说比较
三、相关学说评析
四、相关学说适用
第二节 碳税的法律性质
一、碳税中的“碳”
二、“碳”的法律性质
三、碳税的法律性质
第三节 碳税的制度归属
一、行为税
二、排污税
三、直接税或间接税

第二章 碳税立法的现实需求
第一节 问题缘起:温室气体过量排放之忧
一、温室气体排放
二、温室气体排放与气候变化
三、气候变化引发的生态危机
第二节 如何解决:发展抑或环保?
一、利益博弈下的多元论争
二、问题解决的应然路径
第三节 立法应对:用碳税推进温室气体减排
一、国内减排措施
二、碳税的制度优势

第三章 碳税立法的理论解析
第一节 目标定位:维持大气生态系统平衡
一、原因解析:生态平衡被打破
二、关注要点:内化外部成本
三、实现路径:给碳定价
第二节 效益定位:三种效益的统
一、经济效益:改变经济增长方式
二、生态效益:提高生态系统服务质量
三、社会效益:平衡个人利益与第三方利益
第三节 价值定位:从“人本”走向“生态”
一、正义价值:兼顾代内与代际
二、秩序价值:维持生态安全
三、效率价值:确保可持续性

第四章 国外碳税立法考察
第一节 国外碳税立法综合考察
一、国外碳税立法实践
二、国外碳税立法要点
第二节 国外碳税立法个案分析
一、加拿大碳税立法实践
二、加拿大碳税立法要点

第五章 我国碳税立法构思
第一节 我国碳税立法的背景
一、立法必要性分析
二、立法可行性分析
第二节 碳税立法的宏观构思
一、立法名称
二、立法理念
三、立法目的
四、立法原则
五、立法进程
第三节 碳税立法的微观设计
一、立法应确立的实体规则
二、立法应确立的程序规则
三、立法应确立的征管流程
第四节 碳税立法与相关立法的关系
一、碳税立法与相关税收立法的关系
二、碳税立法与排放权交易立法的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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