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列举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的职责。政府的职责具体为以下内容:向被害人提供必要的资讯与建议。支持被害人因为受到伤害而提起的赔偿诉求并导入刑事审判与民事赔偿诉讼相协调的制度。改善社会公众对被害人经济上的支持制度。给予被害人医疗及社会福利服务上的支持以便帮助他们从伤害的阴霾中恢复。采取措施防止被害人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当被害人必须出庭作证时,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确保被害人的安全,保护被害人的个人资讯。当被害人已不适宜在原住宅继续居住时,政府应给予特殊的考量给他们提供公租房。对雇主进行引导以确保被害人的就业。采取措施告知被害人及其家属案件处理的诉讼进程,并允许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在案件侦查与整个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隐私与名誉给予足够的尊重,雇佣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给被害人提供治疗。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与教育以增强他们对被害人生存状况的关注以及尊重被害人隐私与名誉的意识。加强对如何帮助被害人的研究,为被害人利益收集各种有益的资讯,对那些可以给被害人提供帮助的人士提供教育。该法案第23条规定: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形成一套制度来反映被害人对现行针对其所采取诸多措施的看法,确保贯彻保护被害人相关措施程序的透明性,以便推动诸多措施得到恰当的确立与执行。总之,2004年基本法案课通过政府采取措施拓展被害人在刑事审判中的参与性,保护被害人的隐私权,在被害人向被告人要求赔偿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提升被害人的福祉。
2005年12月日本政府执行该基本法案并重申该基本法案的目的,宣布其基本政策以及一些重要的日常工作事项。事项包括执行措施以方便被害人获得赔偿,提升被害人对诉讼程序的参与。还草拟了完成议事日程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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