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名相丘吉尔曾就第二次世界大战情报战说道:战争是如此残酷,以致只有用谎言来掩护真理。比附一下,拿破仑想让农民在烛光下也能读懂《法国民法典》,终敌不过作为语言文本的法律不易理解之本性,如“善意占有”绝不是“好心地占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住宅包不包括前店后家式的地方?以致需要有一批以解释法律为志业者。所以,“不读阿佐的书,进不了法院的门”这句中世纪的名言,至今为人铭记。<br>理解法律不易,因理解而形成的体系性知识——法学,当是专门家之事。既是如此,法学便有入门、深造、自成一系等等位阶。其中,如何领人进门,至关重要。因为近些年来,每年九月都有十万之众迈入中国各大学法学院,无论她或他体悟到与否,这一步实是一种骤变,其可能的一般含义有几个:其一,在生活场域上,从中学到大学;其二,在身心上,从少年到成人;其三,在智识上,从记忆到创造。而其特殊之处在于,从受生活世界支配的芸芸众生到规制社会的法律人。能否使他们由走到飞,把他们训练成这样的法律人,怎样的入门基本上决定着怎样的出门,这就是为什么在世界各名校,再牛的大牌教授也要为青涩新生讲课的原因。<br> 入门的路也有多条,上述由大牌教授亲传为其一,但即便是把礼堂变课堂,听众仍有限,也不是校校有尧舜。显而易见,编写入门读物是另一条更为便利的路。约在五六年前就想写点这类读物,但不时被“更重要”的事务阻却,且我也深知,领人进法学之门,不似酒店茶楼门童,劳动在举手之间,常常是,要么让人找不着北,要么令人望山跑死马。难怪鲁迅说,写通俗文章非大家莫属,话中既透出谦逊,也不乏实情,想必这也是中国法学作品呈几何增长态势,独缺精到的这类读物之原由。<br> 浅斟低唱有真需求,尽人皆知,但真需求需真功夫。五年前就有出版社约我写此风格文字,生怕举重不若轻,未敢应允。只是2008年拿出了《法律方法阶梯》之后,听人评说,有点深入,也还浅出,增添了些许信心。加上又遇出版方的再三力邀,遂以真需求遮掩真功夫,决定再试笔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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