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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官庭审话语的实证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0168647
  • 作      者:
    张清著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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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张清的《法官庭审话语的实证研究》借用话语分析学上的会话分析理论以及语用学上的言语行为理论和目的原则理论,全面描述和分析了法官的语言,丰富了我们对法官语言的认识。作者的研究和结论都是建立在实证调查基础之上的,有真实和丰富的语料佐证,因此,结论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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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清: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研究生英语教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教学研究与教师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纽约州律师。长期从事高校一线教学工作;出版专著、译著多部;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编、参编教材数十本;主持及参与科研项目数十项。主要研究领域及方向为法律语言学、法律英语教学与研究、大学英语教学与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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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张清的《法官庭审话语的实证研究》研究的对象是法官在庭审中的审 判话语,以口头语言为研究载体。
  《法官庭审话语的实证研究》主要运用语言学的话语分析理论、言语 行为理论以及语用学的目的原则等研究方法,以25场真实的庭审语料为实 证材料,在详细分析和描述法官庭审话语的基础上,探讨了法官庭审话语 的规范化问题,以期对我国的司法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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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我国的审判制度
  根据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设置。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目前在我国设有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国家最高审判权,同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设在首都北京。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院的任务主要是:审判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民事判决以及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等;依当事人的申请,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用审判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我国法院的审判组织一般有独任庭和合议庭等组织形式。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审判简易案件的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判的简单民事纠纷案件以及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合议庭指由三名以匕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合议庭的成员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庭长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的时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人笔录。合议庭是我国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是常态的审判方式。此外,审判委员会是我国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主要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二)我国的法庭审判程序
  本书主要研究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使用语言的情况,分析法官的话语性质与特点。因此有必要了解法庭审判程序。我国的法庭审判分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不同诉讼程序中的各个庭审阶段。
  1.刑事审判程序
  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刑事犯罪案件的司法活动。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主要有下列程序和步骤:
  (1)宣布开庭阶段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读法庭规则;请公诉人、辩护人人庭;请审判长、审判员人庭;审判人员、全体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
  ①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等;
  ②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与时间;
  ③是否被采取过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与时间;
  ④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副本的日期等。
  随后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2)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在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后,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之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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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外法律语言学的研究状况
一、法律语言与法律语言学
二、国外法律语言学的形成
三、国外法律语言学研究的现状
第二节  国内法律语言学的研究状况
一、我国法律语言研究的兴起
二、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的现状
三、我国法庭话语研究综述
第三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研究——本研究概述
一、我国的审判制度及审判程序概述
二、法官的角色定位
三、法官语言的研究
四、本研究的主要内容、目的及意义
五、本研究的理论依据
六、语料说明
第二章  法官庭审话语分析
第一节  法官庭审会话结构分析
一、话轮转换规则
二、相邻语对
三、法庭话语结构
第二节  法官庭审话题及话语分类
一、法官庭审话题分析
二、法官庭审话语分类
第三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量化分析
一、语料分析说明
二、审判语料分析
第四节  小结
一、法庭话语的特点
二、法官话语的特点
第三章  法官庭审话语的言语行为分析
第一节  言语行为理论与法庭话语
一、叙事句和施事句的划分
二、言语行为
三、施事行为的分类
四、言语行为理论与法律语言
五、言语行为理论与法庭话语
第二节  法官的庭审言语行为分类
一、问话类
二、宣告类/裁决类
三、行使职权类㈠旨令类
四、阐述类/表态行为类/表达类
第三节  法庭宣判的言语行为分析
一、法庭宣判是施事话语
二、法庭宣判的不适切情形
三、法庭宣判是说话行为
四、法庭宣判是施事行为
五、法庭宣判是取效行为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法官庭审话语的目的分析
第一节  法官庭审话语与目的原则
一、目的的定义
二、目的原则
第二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目的意义
第三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目的关系
一、目的一致
二、目的冲突
三、目的中性
第四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目的结构
第五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目的语篇
一、法官庭审话语语篇与目的
二、法官话语语篇连贯分析
第六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目的策略
一、问答目的策略
二、话语权操控目的策略
三、预设目的策略
四、重复目的策略
第七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目的实现
一、法官话语与权力
二、打断与目的实现
第八节  小结
第五章  法官庭审话语的规范化
第一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大众化
一、“简明语言运动”的启示
二、法官庭审话语的大众化与司法公正
第二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规范化
一、程序性话语的规范
二、实体性话语的规范
第三节  法官庭审话语的规范化与司法公正
一、加强控辩对抗和法官中立性
二、注重庭审策略,促进司法公正
第四节  小结
第六章  结语
第一节  本研究的主要发现
第二节  可能的启示
第三节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第四节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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