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日本经历了室町时代(公元1338-1573年)、战国时代(公元1573-1603年)和江户时代(公元1603-1867年)。在这漫长的670多年时间里,日本社会一直保持着“二重构造”——名义上的最高权力者是京都的“天皇”,实质上的最高权力者是幕府的统治者“征夷大将军”,而征夷大将军又获得了天皇对其地位的承认。
这样的“二重构造”是天皇和将军双方都希望看到的结构体系。具体来说,将军能够以“代天皇执政”为由,巧妙地避开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出现问题,最终要承担责任的人也不是将军,而是天皇。另一方面,天皇也因为“任命了征夷大将军”而摆脱了“执政者”的头衔。一旦出现问题,征夷大将军就要理所当然地负起责任,而天皇自己就可以置身事外。所以说,日本的天皇和征夷大将军两人都充分地利用了日本民族最大的人生哲学——逃避责任。
1868年,明治维新的实行宣告了日本武士社会的终结。德川第15代征夷大将军德川庆喜将国家大权连同江户城一起归还给了明治天皇,自己则在骏河(今日本静冈县)度过了余生。从那以后,日本名义上的最高权力和实质上的最高权力终于得到了统一。也就是说,日本确立了“天皇全权在握”的社会体系。同时,自明治时代起实施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第一条也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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