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的预演:“四清”运动始末》:
从1960年起,中共中央多次发出在农村进行整风整社、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5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要求“‘三反’运动一定要搞,搞的原则是教育为主,惩办为辅”,“通过这一运动,主要地达到两个目的,即:普遍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改善他们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和广大群众的联系;同时,对隐藏在我们队伍中的坏分子加以清理,以纯洁我们的组织。”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求“今年冬季,必须下决心,放手发动群众,普遍展开一个整风整社的群众运动”②。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要求“结合秋季分配、秋季征购、冬季生产、整风整社和春耕生产准备工作,针对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中间还存在的思想问题,普遍地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同时,《指示》也指出:“不断用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农民,不断地提高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这应当是我们一项经常工作。”“没有这项工作,很多农民就会迷失方向,农村的社会主义事业就不可能顺利发展。”③
在整风整社运动初期,各地为贯彻毛泽东“旧账一般要算”的指示,普遍开展了算账的运动。算账过程中,各地普遍清查了1958年的分配账、粮食账、食堂账、副业收入账以及种子调拨账等。有的地方不仅提出要算经济账,还要算思想作风账。如江苏省江宁县东山人民公社在开算账大会时认为,经济账来源于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思想作风,因此在清算经济账的同时,必须下决心清算一下思想作风上的缺点和错误,算账运动的本身,就是一次深刻的整风运动。④中央认为:“江苏提出不仅要算经济账,还要算思想作风账,这一点很重要。不弄通思想作风,要算好经济账是不容易的。”算账运动中也发生了过“左”的错误,如陕西汉中地委在算账中发生两起自杀事件。一起是马道公社办公室主任兼会计张永其,算账时自认贪污70多元,据检查有80多元,公社领导错误采用了轮流谈话的方法,引起恐惧,致其上吊自杀。另一起是铺镇公社九女管理区女社员牛洪玉,因婆婆检举她偷过一斗谷子,干部把她叫到群众大会上坦白,她见苗头不对,借口回家看娃,用刀子自刎。因此,从算账的基本内容和后果看,它实际上已具备后期经济“四清”的雏形。
在随后的整风整社过程中,各地在步骤上,大致采取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鸣放辩论,回忆对比,分清大是大非,解决两条道路的思想斗争问题。第二,选择有严重资本主义思想行为的代表人物进行重点批判。第三,整顿干部队伍,进行党、团组织建设。第四,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高潮。在整社的基本要求上,有的地方提出从思想、政治、组织和制度上巩固人民公社。如湖南省委在整社试点时,提出在思想上,要把有严重右倾思想的人的错误言行,在群众中狠狠搞臭,划清资本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的界限;在政治上,坚持政治挂帅,积极培养和扩大骨干力量,树立三部分人在生产队和作业组的绝对优势,把领导权紧紧握在这些人的手里;在组织上,把公社、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各级组织都健全起来;在制度上,建立和健全生产管理、生活管理、财物、分配和民主管理制度。在整社的基本方法上,有的地方,如河北保定采取了“四清”的做法,即通过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以期达到堵塞经济漏洞、加强经营管理、整顿干部作风、促进劳动生产的目的。同时,全国不少地方也在搞“三清”、“五清”、“六清”等,做法不一,但不论叫几清,“实际内容大体相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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