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在理学思潮的熏陶下,自宋之后,历朝特别重视“清官”的勤政廉洁的官风。其实,为官要两袖清风的思想,早就隐藏在儒家的民本思想中,如孔子所言:“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君子谋道不谋财”、“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不与民争利,节用爱人等。综观中国历史,历代的清官无不具有以民为本的思想,因为他们能将民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所以能够为民请命,敢于为民做主。被人颂之为包青天的包拯,就是如此。他说:“国家富有天下,当以恤民为本。”(《包拯集·言陕西盐法》)还说:“且民之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包拯集·请罢天下科率》)他先任地方官多年,曾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他七次上书弹劾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后做京官,多次驳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在权知开封府后,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无赖刁民。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连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待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再如,北宋司马光在其“主于民”的思想主导下,在宋仁宗时任谏官五年时期,“不识忌讳,不阿权贵,遇事妄盲,无所顾避,以政荷知于累朝,见称于众人”(司马光《传家集》卷四六《乞开言路状》),做了一个称职的谏官。在五年中所上奏章仅《传家集》中就有一百七十余份。政治上他主张为政者要关心民间疾苦,廉政为民。甚至他还敢于指出仁宗皇帝不惜民脂民膏之举,告诫皇帝生活节俭,对百姓轻租薄税。再比如说朱熹,他主张恤民,并认为“恤民之实在于省赋”,坚决反对贪污行为。而要落实这两个方面,朱熹认为只有靠为官者的基本素质,实施廉政。他在《答范伯崇》书中说:“当官廉谨是吾辈本分事。”表露了士大夫为天下忧的心迹。在任职期间,他也是“律己公廉,执事勤谨,昼夜孜孜,如临渊谷”(《宋史》卷六四)。朱熹的品质就连皇帝也为之称赞:“安贫守道,廉退可嘉。”(《宋史》卷二二)朱熹在为地方官的九年间,在恤民省赋、反贪赃、劝农等方面都做了好事。
明代也不乏政治改革家和敢于为民请命的清官。张居正是被历史著作常常提起的著名改革家。他在给皇帝的《陈六事疏》中说:“臣闻帝王之治天下,有大本,有急务。正心修身建极以为臣民之表率者,图治之大本也。审几度势,更化宜民者,救时之急务也。大本虽立,而不能更化以善治,譬之琴瑟不调,不解而更张之,不可鼓也。”(张居正《张太岳集》卷三六《陈六事疏》)这样他便把自己的民本思想与改革主张结合在一起。他还说:“窃闻致理之要,惟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而已。”(《张太岳集》卷四六《请蠲积逋以安民疏》)为了贯彻他这种民本思想,张居正提出了一系列重民惜民的措施,如要惩豪民、诛贪吏,实行一条鞭法的税制,以减轻民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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