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拆迁机构设置。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武汉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汉阳分局为汉阳区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机构。为加强对全区拆迁工作的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街及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开发办公室。同时,2006年汉阳区有汉阳房地产公司、瑞安等拆迁代办公司8家,持证上岗人员410人左右。
第三,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据统计,截至2006年5月底,已有汉蔡高速等项目的拆迁工作基本结束。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有部分项目拆迁工作推进不快,给项目建设带来一定影响。如新区投资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公司)在汉阳区建设的18条道路工程均不同程度地受到拆迁滞后的影响,70%的道路工程因拆迁不快而进展缓慢;锦绣长江、琴台大剧院等项目的建设也遇到了拆迁难题,影响到建设速度。同时,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也在上升。据统计,由拆迁引起的上访约占汉阳区信访总量的30%。在月湖、鹦鹉、四新等拆迁量较大地区,普遍存在着拆迁矛盾。随着新区建设步伐的加快,拆迁项目的增多,拆迁量的增大,维护稳定的压力也将相应增加。
(2)当前拆迁中主要困境与制约因素
城市改造拆迁是一项系统宏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其具体实施与推进也面临着更多更复杂的内外环境约束。因此,笔者在对这项实践活动面临的困境与约束因素进行具体分析时,必须尽可能涵括更为全面、更为系统的综合性因素。鉴于此,笔者主要从宏观环境与微观实践两个层面作出分别阐释。
从宏观环境方面来看,至少有七个方面需要引起关注。
第一,现行的拆迁办法不能适应新的拆迁形势。现行的拆迁方法不适应新形势是造成汉阳区拆迁不快的主要原因。现行的拆迁办法没有完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没有真正实现依法、依规动迁,一定程度上存在拆迁户“早走吃亏,晚走得利,打招呼受益”的状况,使得拆迁矛盾更加突出。另一个拆迁补偿的困难,就是被拆迁群体的收益差距问题。先拆迁的和后拆迁的,按面积补偿和按人头补偿的,不能差距太大。笔者曾对拆迁进行调查,有被拆迁户称:“如果是公平的,那我肯定拆,但我拿到了100万,另外一个人拿了200万,没有公平性,即使法律保护我的财产,我仍然无法接受。”据此,笔者认为,只有政策的公开透明才能解决该问题,比如被拆迁的面积、套价、地点以及安置地点房屋的朝向、价格、区位等都必须事先交代清楚。不过,也要承认做起来不简单,但“透明”的办法确实可以让拆迁走出困境。
表现之一,拆迁补偿单价偏低。近年来汉阳区房屋拆迁量猛增,从而拉动了商品房、二手房价格上扬。根据《武房指数》统计,2006年第1季度汉阳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为3364.64元,与2005年同期相比上涨了677.46元,涨幅为25.2%;二手房交易平均价格为2229.51元。拆迁户得到的拆迁补偿款与市场上房价差额较大,居民要想在市场上重新购买同地段、等面积的住房,除拿出全部补偿款外,还要“倒贴”一笔。另外,市政府出台的148号政府令,对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作了明确要求。政府令规定拆迁中环线以外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另辟宅基地进行安置。按此精神,一栋三层楼200平方米的农房,补偿单价仅为1300元/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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