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对社会和谐进行了深刻认识,指出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女再次重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它使我们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帮助我们自觉地把这一本质属性的要求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整体布局和奋斗目标的各个方面,更加清醒、更加努力地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懈奋斗。
(4)全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途径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向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2.和谐社会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不断推进
健全的社会制度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这里讲的社会制度,不是社会形态意义的宏观的社会制度,而是狭义的具体的社会制度。社会制度包括很多方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当前最突出的是必须加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建设,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不断推进政策创新。
关于教育制度。教育制度是为规范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体制及其运行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原则的总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是教育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的关键。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对各级各类教育管理的职责与权限更加明确。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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