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和讨论
失业下岗女工对身边性别排斥呈现某种程度的“集体无意识”和“集体失语”现象,这意味着政策实施阶段针对女性就业及相关工作权利以“潜规则”来运行的、以男女生理差异为借口的性别排斥的表现形式具有相当的社会基础和一定的迷惑性,面对性别排斥表现形式的隐蔽性以及性别排斥结果的多元性,失业女性群体对性别排斥的感知能力缺乏,对性别平等的期待不够。从社会转型、人的需要层次以及女权运动的发展规律来认识失业下岗女工对就业及相关权利的性别排斥的无所认知,在本研究中至少有以下三个角度的解释。
其一,在社会转型阶段,针对失业下岗女工,就业及相关权利中有些性别差异在功利和实际的层面上是对女性有利的。
比如:女工比男工提早退休,就意味着可以早点拿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稳定支付的退休金,而退休金一般是远远高过内退金、下岗生活费和失业救助金的,在很多时候退休金也高过不很景气企业的工作收入;性别差异和歧视并不总是对女性不利,或者说性别歧视对不同的女性群体、女性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影响并不总是一致的。至少在目前,失业女性群体认为就业及相关权利的性别差异对她们并不完全是负面的。
其二,从人的需要层次来看,生存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弱势的失业女性在失去工作之后,更害怕失去家庭对她们的支持和保护。性别差异对男性家庭经济责任的强调更易引起失业女性的共鸣。
至少现在的性别定势,强调了男性出外工作和养活妻儿的责任,家庭成为女性生存的最后避风港。在竞争激烈的社会,弱势的失业女性相比对性别平等的追求,她们更害怕失去家庭对她们的支持和保护。就业及相关工作权利的性别差异,其实也为失业女性的弱势心理提供了支持,把失业的责任从个人转移至社会。在心理层面,缓解了失业女性的自我焦虑感。因为,不是我不行,而是女性都不行。女性不一定非得在外面工作,女性更适合照顾家庭。所以,女性失业回到家里,至少不是完全的失败,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不坏的选择。
其三,在现阶段就失业女工而言,其就业及相关权利诉求关注的侧重点并不是机会的性别平等,与知识女性或女性精英对性别平等的诉求是有一定距离的。
从西方女权运动发展规律来看,自发的妇女运动往往是由女性中受过良好教育的、社会地位较高的知识精英来推动的。而女性知识精英和普罗大众的诉求是不一致的。随着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在女性群体内部,存在着日益扩大的社会分层。处于女性群体底层的失业女性对性别平等的理解和追求既受制于现实,也反映着现实的需要。失业女性这一群体的现实需要与主流的性别平等诉求之间是有很大距离的。还是以退休年龄为例,比男性提前退休,对失业下岗女性而言,意味着收入的稳定和提高。而对知识女性而言,则等于职位升迁的受限以及工作收入的减少。
如果我们按照妇女的不同阶层提出不同的性别诉求,又会陷于涉及性别平等问题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多重标准中,也即对哪个层次的女性有利,就采纳哪个策略。涉及弱势女性,就要性别倾斜、就要照顾;谈到女性精英,就要机会的性别平等、一视同仁等等。
涉及女性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研究者受限于自身社会经济背景和价值观的制约,研究结论和对策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从社会平等、公正和社会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失业女性的弱势地位,我们至少应该达成以下共识:
其一,构建制度层面的性别平等,彻底消除制度实施过程中以“潜规则”形式表现的性别歧视和性别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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