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上访,解铃仍须系铃人在当前政法机关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中,犹数涉法上访为重头戏。
所谓的涉法上访,就是状告政法机关。简单地说,就是要求解决在司法和诉讼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而上访的活动。
在当前状告司法机关的案件中,无非有两大类:办错案,不作为或乱作为。当然还有少数是告司法干警腐败之类的,但这类事情不应放在“涉法”之列。“办错案”,包括错捕、错诉、错判之类;“不作为”,主要是对案子不查破或破不了,该诉该判的不诉不判。出现这些问题,分析起来不难看出其原因。一是历史原因,解放初期清匪反霸,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凭两页笔录,可以枪毙人;后来20多年的“严打”斗争,强调“两个基本”(基本事实确凿,基本情节相符),这些粗线条办案很难说不会有闪失,错误在所难免。二是长期以来,出于“严打”的需要,公检法三机关大讲互相配合,忽略互相制约,没人来把办案质量关,就连公安的第一道“质检”关——预审,也撤并到刑侦去了,造成了对案件把关不严。三是我们一些政法干警素质不高,本事不大。公安破不了案,老百姓有意见,其受害者或家属会一告再告,要求抓案犯抓凶手之类。法院定罪也有不准确的,一审判有罪,二审判无罪,极不严肃。在民主与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由罪以供定到罪以证定的转变,由有罪推定到无罪推定的转变,对办案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四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政法干警受利益的诱惑,钱权交易,把案件办偏了。
涉法上访问题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中医有言:痛者不通,通则不痛。国家的肌体与人的肌体一样,一些地方出了毛病,闹出群体事件什么的,必定是对群众的诉求没有处理好,群众反映无门,即所谓政不通、人不和。因此,要治理它,必须“疏通经络,行气止痛”,畅通信访渠道,领导主动接访,倾听上访者的呼声,以实际行动解决一些问题,把病止住,缓解群众的诉求。
一些上访老户一访再访,案件多为几年前的事,有的甚至是十几年前的事,时间越长,处理难度就越大,且受案机关人事已非。而这样的烫手山芋,谁也不愿接,于是出现能躲就躲,能推就推,或踢皮球。
自古有话:“新朝要理旧事,新官要还旧债。”不能好处你都捞完,政绩你都要完,擦屁股的事你就推,天底下没有这等好事。事实证明,回避是避不开的,纸包不住火。公检法司,该谁主管,谁就应负责,谁家的孩子谁家抱,而且解铃还需系铃人,是哪个机关,哪个法官、检察官或警察造成的,一定追究责任,认真甄别。哪怕是经办人已经退休或调离,也得把他找来,了解当时情况,彻底处理。
现在一些上访案件之所以官民相持不下、处理不下,除了极少数是上访人无理取闹之外,大多数的诉求是可以理解的,有的甚至证明是我们办错了的。而我们一些部门却“死要面子”,不认错,这主要是怕影响执法形象,怕赔偿之类,结果造成一再上访。到省城的接回来,到北京的接回来,劳民伤财,“赔了警力又退财”,这条路明显是走不通的。实事求是,有错则认,比你对上访人“围追堵截”更能维护形象。赔些钱,“放了血”,比你拿这么多钱往返京城、疲于奔命更划得来。
当前的涉法上访,问题比较集中,有的同志感到好像越处理越多,其实不然。这是我们这个社会长期遗留下来的,只有集中处理,才能为今后的正常工作打下基础,“标本兼治”乃为上策。我们现在治“标”,应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长期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为治本打下基础、创造条件。同时,治本仍有大量事情可做,比如提高政法干警素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公检法三家诉讼环节上的严格执法,如何从源头抓起,这些都值得我们研究。
言之又言这是一篇“惹麻烦”的文章。文章发表后,我收到不少“告状”信。这些信件很多又不属于我管辖的地域和职能。来信说,文章说到了他们心坎上,难得有这样实事求是的官员。我非常高兴,一一作复。那段时间,令我应接不暇。后来引起了上级机关的重视,部署诸如“大接访”之类的行动,这让我看到了时评的效应和力量。
参与、珍惜、享受,一个不能少’都说时下各地兴起的创建平安活动是民心工程、社会工程,人们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发动社会力量是平安建设能否有成效的主要标志。一方面是政府发动;一方面是群众参与。作为人民群众,应该以什么态度对待这次活动呢?人民群众是创建平安活动的主体。历史上从没有一次社会活动缺少人民群众参与而取得成功,创建平安活动亦然。在感叹警力不足时,能回应它的就是身边有这么一支队伍。所谓“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于是会有诸如“治安志愿者队伍”、“反扒志愿队”、离退休人员、居民联防队在街头出现;会有街头的出租车司机、清洁工人、书报亭人员、车辆看护人员等千万双眼睛盯着犯罪分子。这一支支队伍的力量等着我们去组织、发动。尽管也有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天到晚只忙自己的,但是,只要我们工作做到家,他们也会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的。人民群众是治安力量的重要资源,参与治安是首要一环。
“平安二字值千金”早已让人民群众耳熟能详,这说明群众对平安的渴望。在治安不好的时候,群众会要求尽快整治,收拾那些害群之马,还那一方净土。治安好转后,需要人们珍惜它,因为这个局面来之不易,是经过多少人付出大量心血得来的。当然也会有人在街上遇到坏人行凶时,却在啧啧称道好看,而任其打之。毋庸讳言,当今社会确有“唯恐天下不乱”者,这种人也许没有经历过治安混乱、坏人当道之苦,所谓“肚饱不知饥饿相”。
不管如何,这都是不可取的。要知道,打击犯罪,整顿治安,我们是要付出代价的,甚至流血牺牲。同时,你不珍惜它,它也不会珍惜你,到头来,你被打家劫舍什么的,就在所难免了。
现代人讲享受。经过自己努力换来的物质成果,尽情享用,创平安也不例外。平安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就是享受平安的含义。一些地方提得好:在创建平安社会中让群众得到实惠。这实惠有两个方面,一是看得见的、有形的,如公安机关破案追回了赃款、赃物,把它退回失主;而另一方面是无形的。治安好了,务工、经商、探亲访友不必担惊受怕。这种实惠,这种享受,面更广、人更多、时间更长。
对人民群众而言,在创建平安中参与治安、珍惜平安、享受平安,三方面同等重要,而且一个不能少。这三者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没有参与就难得平安,没有平安也就没有珍惜、享受可言。参与是珍惜的前提,珍惜又是享受的前提。有多少付出就会有多少回报,创建平安社会也有经济学原理呢!言之又言长期在机关工作,文章容易写成公文,口吻容易变成命令。在写此文时,我一再警告自己:切不可写成官样文章,特别是平安建设这类严肃话题,稍不注意难免暴露痕迹。于是努力,让行文如跟邻居拉家常,让平安娓娓道来,让读者感受身边平安事,看得见、摸得着,把这古老而新鲜的平安话题写活。是否如此呢,让读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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