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与国家的关系
一、民族与国家关系的一般情况
当代世界70亿人口,划分为大大小小2000多个民族,组成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没有哪一个民族没有国家的归属,国家的政治力量是掌控、调节包括民族关系在内的所有社会关系的主体。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就是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各个民族群体同国家之间的关系,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但是,无论哪个领域的民族与国家关系,由于都与国家公共权力和社会公共事务直接关联,因而从本质上讲,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都是政治关系。民族与国家关系的核心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国家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民族分配关系。民族与国家关系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各民族的国家认同意识、国家的民族政治制度和民族政策,具有关键性的决定作用。
中国的民族与国家关系,就是建立在56个民族共同对于“中国”的国家归属意识和统一的国家认同基础之上,并形成了超越各个民族内部认同的“中华民族”认同;同时,以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导向的国家民族政治制度和民族政策,为中国的民族与国家关系确立了制度性框架。
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各种关系构成了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政治性的基本内涵。第一,古代民族与国家相伴而生。民族与国家都是在原始社会瓦解过程中,伴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并作为氏族制度的对立面出现的。在氏族制度瓦解的过程中,社会成员的地域性联系日渐增强并开始取代亲属性质的血缘关系,民族特征逐渐取代了社会的氏族部落特征,作为人们共同体的民族开始形成。氏族制度逐渐解体伴随阶级的产生,并过渡到一种新的社会管理形式——国家。第二,民族与国家本质不同。民族是人们的稳定的共同体形式。国家本质上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它主要继承了氏族制度的公共权力,并使这种权力变成与社会成员相脱离的公共权力。第三,民族与国家之间存在着政治关系。国家产生以后,民族共同体必然与国家发生各种关系。民族的社会公共生活、公共秩序需要维持正常状态,就需要借助国家这一公共权力来进行管理。第四,民族的政治属性根源于民族集团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民族内部的阶级划分和国家的阶级基础建立了民族与国家之间的最重要的关系。但是,这并未构成民族与国家之间联系的全部。非阶级的关系同样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阶级划分和阶级关系以外,民族关系、阶层关系等非阶级关系的处理在国家产生以后的政治社会都不可避免地要借助国家这个特别的公共权力。即使在同一个阶级内部,来自不同民族的成员因为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并不属于阶级矛盾,但是其解决也是需要借助国家权力的调整。
从民族与国家关系的视角,依据民族结构的差别,世界各国基本分成单一民族的国家和多民族的国家。单一民族国家,一般也称为民族国家,虽然也存在着少数民族或外来移民,但他们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很小。多民族国家一般是由两个民族以上构成的国家。有的是由两个均等的民族构成;有的是由一个占优势的主体民族和其他民族共同组成;有的则是由多个均等的民族构成等等。在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民族国家可以转变为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国家也可以转变为若干个民族国家。民族的流动会导致某些国家内的民族构成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或变得更加多样,或变得更为简单。多民族国家的存在和发展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并且这个中央政府能够代表各个民族的利益,同时国内各个民族认同中央政府。从客观上讲,国内民族多样的成分是多民族国家得以建立的前提条件。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主体民族只有一个,但并不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二是主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或者主体民族根本不存在,在国家范围内没有一个民族能够垄断国家政权;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已经觉醒,有强烈的执掌参与行使国家政权或实行自治的要求,并且常常将这种要求付诸行动。从主观上讲,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主导作用的政治力量倾向于建立起多民族国家,这是多民族国家得以建立的政治基础。国内的最高统治者、主体民族、领导民族解放运动取得胜利的政党则倾向于建立多民族国家,并且将这种愿望付诸实践。同时具备主客观因素的国家很可能成为一个多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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