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地将中国红十字事业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之中
中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红十字会的工作涉及社会保障、改善民生、应急救援、保护民众生命健康、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和服务、社会管理、公民道德风尚、青少年素质提高、国际和两岸民间友好交流合作等多个领域和方面,必须立足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和各地区不同情况,自觉地在红十字会宗旨、职责、能力条件与群众需要、政府支持的结合点上谋划和展开工作。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先进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改善最易受损人群的状况、保护民众生命健康和民间外交方面凸显独特作用。既要全面落实《红十字会法》和各地《实施办法》赋予的职责,又要因时制宜、突出重点。当前,根据保护人的生命健康的需要,要大力宣传和推进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器官,大力普及群众现场救护和紧急避险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力所能及地参与或协助政府开展应急救援、灾后重建和扶贫助困等民生工程,为改善和提高民生质量作出贡献。
2.自觉将红十字精神植根于中国优秀文化和人民大众之中
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是红十字文化的精髓和核心,是人类道德的制高点。在经济日益国际化、全球化的现代社会,将红十字精神与中国优秀文化相结合,大力倡导具有时代特点、简洁而鲜明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不仅更易为大众、特别是不同文化信仰的民众所认同和接受,而且也有利于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到现代文明的层次,有利于在公民道德建设上实现先进性与广泛性、历史性和时代性、中国的和世界的相互结合与促进。如对雷锋精神,在“政治挂帅”的年代,主要从政治上诠释它的内涵。但是,如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他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甘心奉献、舍己为人的言行,不是充满着超越时代和国界的人类普遍认同的那些美好道德吗?不正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吗?这也是雷锋精神的生命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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