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2.参与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职员工的二级安全教育,负责检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审查工艺条件变动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11条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工厂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与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工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宣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并运行正常,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12条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应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5.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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