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以及以水利部水建管[1999 3523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部颁系列定额》),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海委系统水利工程投资在采用《部颁系列定额》计价时,缺少部分相应的定额子目。
为了满足海委系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增加项目审查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要求,海河水利委员会(简称海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海委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与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海委部分)》(以下简称《补充定额》)的编制工作。
《补充定额》主要补充了近年来水利工程中经常使用,但《部颁系列定额》没有的定额子目,编制工作从2006年启动,历经准备、调研、编制、测算、专家咨询及审查等几个阶段。《补充定额》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建筑工程补充概算定额、设备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设备安装工程补充概算定额、水利工程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附录。
《补充定额》以水利部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为指导。定额内容突出了海委直属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同时也兼顾了流域内省市的需要;定额的表现形式、定额水平(包括人工效率、机械效率)与《部颁系列定额》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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