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全情投入无疑是住宅景观设计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推进剂,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也因此有了更多话语权。在这种状况下,住宅景观已经开始超出了其本身单纯的功能范畴而变得更加现实和多功能——满足居民对于居住外环境功能、视觉及心理要求:满足销售商项目策划、形象代言要求i满足物业的低维护要求;最终满足开发商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因此开发商对景观设计以及景观设计师采取的态度,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未来景观园林的品质。
3.1.1 对于景观园林的态度
开发方对于景观园林的态度首先表现在他们如何看待和平衡景观设计、营销、物业之间的关系。开发商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住宅景观的首要功能是提供居住者现实的、舒适的室外生活空间,进而使他们在美好的环境中感受自然、感受生命、感受文化、感受生活。它不应该是脱离使用者的景观展示,更不应该是将门牌号码都命名为“罗浮宫××号”的机械摹仿。住宅景观可以作为营销的有力手段,在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品牌上也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项目的号召力最终还是要来自于使用者对项目的持久认可。在最初的阶段,消费者可能会被某种风格所吸引,当一旦成为住宅环境的使用者,他们更多地关注的则是物业精心养护的漂亮花园、茂密的树林、亲切便利的交往、游戏空间以及体贴周到的户外设施等,而不再是什么“塞尚”、“贝多芬”之类的噱头。在公共项目中,由于投资方、销售方、使用方以及物业管理方常常会是不同的个体,因此开发商必须有能力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平衡关系,否则对于景观园林的把握就难免要出现偏颇。很难想象,销售商策划出一个音乐广场,开发商就和他一起要求设计师设计一个大提琴形状的水池或布局形式,这样的住宅景观会真正满足使用者的需求,让成熟的他们对此真正感兴趣。就像业主们更愿意使用“××栋××号”的简单称谓,而少有人说“我家住在x×花园,凡尔赛宫××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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