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市规划专业基础课程体系构建<br> 2.1基础课程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br> 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系,于1979年成立首届城市规划专业(中专),2003年在原城镇建设专业专科教育的基础上,开设城市规划本科五年制专业,多年的专业办学经验为我们创办具有特色的城市规划专业奠定了办学基础。城市规划专业的整体建设目标是:立足海峡西岸经济区城镇化发展背景,以提高办学质量和突出城市规划“设计型”人才培养特色为宗旨,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培养方案和教育资源配置,重构专业教学体系,深化课程内容改革,抓好精品课程建设,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师资队伍,改革实践教学,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创新教学管理机制,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城市规划领域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br> 2.2基础课程要符合教学计划要求<br> 制定合理的基础课程的教学计划是科学构建规划专业基础课程体系的基础。因此必须在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城市规划思维方式及其认知规律,在2-3年期间(1~5学期)安排各门基础课程(包括教学内容及教学目的)及课时分配(学分分配)。<br> 目前各高校城市规划专业低年级普遍是从“建筑初步”到“建筑设计”,在建筑设计课程中遵循从小到大(规模)、从简单到复杂(功能)的规律,这符合学生学习知识的基本规律。但这种建立在建筑学“艺术+技术”的思维,很难适应学科基础庞杂的城市规划专业的学习。城市规划专业的基础教学,强调的是基于对城市认识的专业知识及基本素质的培养,而对城市认识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由高层面到低层面、由外到内、由上到下”,即“宏观”到“微观”的规律,有利于系统地、整体地进行规划城市。建筑及其周围环境(自然和人文)构成城市空间,城市规划实质是特定区域空间内如何把具有艺术美学的各种建筑和周围的自然及人文环境和谐地组合成有机整体的生态城市。“城市规划学科的拓展应该立足于巩固空间问题这个基石”的观点,基本上已成为业内的共识。传统的以建筑、市政工程为专业基础,综合处理城市空间能力依然是城市规划学科的核心。<br> 如何将建筑设计课程和基础城市规划课程的课时及衔接合理安排,是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本科地方高校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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