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负责人于预定封锁时间开始之前,在行车设备登记簿上详细写明本站车站信号设备开通封锁施工的依据(电报或文件号),施工范围以及施工时间,施工期间行车作业办理方法。登记须经车站当班值班员签认同意。值班员接调度同意封锁施工命令后,向施工负责人传达,施工负责人再向现场待命的施工人员下达施T命令。
2.施工人员须得到开始命令,方可进行新旧设备的倒替l丁作。将原转辙设备拆除,安装新密贴调整杆、表示杆并与电动转辙机连接,然后密贴调整及表示杆缺口调整,并通电试验调整摩擦电流。
3.将信号机构(或基础)就位,调整灯光显示方向。然后用遮掩物挡住灯光或挂上“无效”标志,直至接到正式开通命令方可拆除。影响信号显示的旧有信号机须加以拆除,不影响新设备使用的,可拆除或移开色灯机构,并挂无效标志,以示停用。
4.将轨道电路送、受电引接线塞钉铆入轨内,并进行电气特性调整。如预先已作过调整,则不必再次调整。
5.施工负责人在控制台通过电话与广播,统一指挥新旧设备倒替工作,对已完成换装的设备逐个进行试验。其优先顺序为:先轨道电路,再电动转辙机,再信号机。现场施工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在所负责倒换的设备未经控制台试验良好之前,不得擅自撤离。
6.新设备连接及新旧设备换装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行车设备登记簿上取消施工封锁,取得车站值班员签认,恢复行车作业。此时,旧有联锁设备已不存在,新联锁设备尚未启用,站内行车作业已无联锁保障,因而须由行车部门组织人员在现场确认进路,以手信号指挥行车。
7.新旧设备倒替工作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试验复核,确认联锁关系全部正确后,交电务段进行试验。在此期间仍由车站人员确认进路,以手信号指挥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为行车方便起见,试验负责人可根据值班人员要求办理进路,由值班员确认。
8.电务段试验确认全部联锁关系正确后,即可向调度员请求新设备开通使用。根据调度所发出的新设备开通使用的调度命令,新设备交车站使用。此时开始,除车站值班人员外,施工人员不得再擅自操纵,代办进路或按压任何按钮。
9.车站信号设备开通后,24小时内由施工单位协助维修单位值班及处理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如联锁关系正确,电路动作及设备运转正常,施1二单位人员方可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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