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方案设计总是经历:任务分析——设计构思——细部完善这三个过程。思维和工作在历经这三个过程时并不是单向、线形的,相反,会有一些来回的反复、跳跃和循环过程。上述两种模式,只是这三个过程的不同思维顺序和应对方式,读者都可以借鉴、思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从功能入手,再调整形式”,即指先从设计任务的功能要求人手,将功能在各层平面上整理、归纳,待功能大致安排合理之后,再考虑空间形态、建筑造型的要求,根据这些要求反过来调整局部的功能安排,最终完成设计。从功能入手的模式,对于初学者而言较为容易把握。因为功能布局的安排较之空间形态的组织相对更易于把握,设计者首先把握直观、理性的因素,进而思考下一步的问题。这种模式的不利之处是,初学者更容易将形态设计平庸化,影响空间形态、建筑造型的灵感创造。
“从形式入手,再整理功能”,即指从建筑的空间形态和造型人手,首先确立一个优秀的空间体形,再将功能填充和组织进来。经过互动的反复调整之后,最终完成设计。从空间形态入手的模式,也有明显的优势:它有利于发挥设计者自由地发挥空间想像能力,而在初始阶段较少的受到约束条件的限制。这种模式对设计者能力的要求更高,需要掌握一定的设计经验,不至于在后期安排功能时完全不协调,适得其反。对于初学者而言,较难掌握。
当然,任何模式都不是绝对的。在设计的思维过程中,有时也难以准确描述采用了哪种方式。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在功能与形式的两大方面相互调节、综合思考,最终找到适合自身特点与设计要求的良好途径。
二、快速方案设计的过程
快速方案设计,属于方案设计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既包含了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构成,又有一定程度的精简和概略。在短短几天或者几个小时内完成方案并表达完整,就意味着要求设计者不可避免地简化思维过程中的反复和推敲,将每一个环节都有计划地限制在一定的时间之内,才可以完整的完成任务要求。
任务分析——设计构思——细部完善,这三个过程在快速设计中依然存在,但在具体实践中,反馈与调整的可能性相应减少,尽可能的要求设计步骤快速、准确。快速设计要求设计者从构思的最初就对功能与形式都有相对成熟的把握,减少推敲的过程。设计中表现出工作流程的紧凑和单线推进,合理、动态地把握各步骤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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