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填土应预留一定的下沉高度,以备在行车、堆重或干湿交替等自然因素作用下,土体逐渐沉落密实。预留沉降量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因素确定。当土方用机械分层夯实时,其预留下沉高度(以填方高度的百分率计):对砂土为1.5%;对粉质黏土为3%~3.5%。
2.填土人工夯实方法
1)人力打夯前应将填土初步整平,打夯要按一定方向进行,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两遍纵横交叉,分层夯打。夯实基槽及地坪时,行夯路线应由四边开始,然后再夯向中间。
2)用柴油打夯机等小型机具夯实时,一般填土厚度不宜大于25em。打夯之前对填土应初步平整,打夯机依次夯打,均匀分布不留间隙。
3)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回填与夯实。
4)回填管沟时,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以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填土回填夯实。
3.填土机械压实方法
1)为保证填土压实的均匀性及密实度,避免碾轮下陷,提高碾压效率,在碾压机械碾压之前,宜先用轻型推土机、拖拉机推平,低速预压4-5遍,使表面平实;采用振动平碾压实爆破石渣或碎石类土,应先静压,而后振压。
2)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平碾、振动碾不超过2km/h,并要控制压实遍数。碾压机械与基础或管道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将基础或管道压坏或使位移。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