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就业民以食为天,也可以说民以就业为天。只要解决了就业问题,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在中国13亿人口的大国,就业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是9.97亿,达到历史的最高峰。城镇平均每年需就业2500万人,而有1300万以上存在岗位缺口。农村1亿多富余劳动力,每年约有800万~900万人需要转移就业。而现实中存在的供需错位、服务不到位、政策不健全等,增加了解决就业的难度。大学毕业生宁愿蜗居在大城市,也不愿到相对边远的中小城市就业,宁愿待业,也不愿干苦累的工作。目前我国的人才市场还不够发达,信息渠道不通畅,就业指导和培训还不完善。各单位、地区实行的一些“土政策”,还没有给所有就业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党和政府始终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现在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就业促进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稳定地扩大就业,积极地鼓励就业。目前,每年有80%的新就业人口被中小企业接收,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应多给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条件,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使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促进就业上发挥积极作用。
提高劳动者素质,才有利于劳动者就业,在这方面政府应多做些工作。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各级政府应切实地贯彻这一意见,面向全体劳动者,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作为劳动者来讲,也应该转变观念,走自主创业的道路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近些年,政府加大了扶持自主创业的力度。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开始,全国85个城市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城市工作。国家应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劳动者积极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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