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坚持全面发展方面,我们党在深刻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将全面发展由以往的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三位一体”,提升和扩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在经济建设中,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政治建设中,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在文化建设中,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显著增强了国家文化软实力,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在社会建设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在生态建设中,我们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在协调发展方面,我国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长期形成的城乡和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局面得到改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拉大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开始出现扭转,在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措施和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居民收入实现较快涨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9%,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快3.1个百分点,自1998年以来首次出现了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人居收入增长速度的转机。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经济投资和总量占全国的比重持续上升。从2005年到2010年,东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的比重由51.4%下降到41.7%,减少了9.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的比重分别由18.2%、19.9%和8.6%提高到22.6%、22.2%和11.0%,分别提高4.4、2.3和2.4个百分点。同期,东部地区国内坐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由55.5%下降为53.0%,下降2.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分别由18.8%、17.1%提高到19.7%、18.7%,分别提高0.9和1.6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基本持平。区域发展呈现出协调性增强的趋势,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