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走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仅在为北京供水的潮白河流域,先后禁止的工业项目就达800多项。为保证给北京提供清洁、充足的水源,压缩取缔了一大批污染和高用水项目,年减少税收过亿元。农业实施“稻改旱”,压缩水稻三万亩,种植玉米等旱作物,农民每亩减少收入500元。因此要求北京、天津两市对河北省予以补偿的呼声日渐高涨。经过几年的谈判与努力,2005年10月11日,京冀两地签署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其中明确指出:京冀两地分两期合作实施密云、官厅水库上游承德、张家口地区18.3万亩水稻改种玉米等低耗水作物工程,北京市按照每年每亩450元的标准给予“稻改旱”农民经济补偿;从2005年至2009年五年内,北京市安排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资金1亿元,支持密云、官厅两水库上游张家口、承德地区治理水环境污染、发展节水产业等等。
中国东部地区的省份,如辽宁、山东、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经济比较发达,已在行政辖区内的流域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如辽宁省2008年出台并实施了《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以地级市为单位,对主要河流的出市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水质超过目标值的,上游地区将给予下游地区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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