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类从原始阶段摆脱出来,当他们的精神生活从社会实践中分化出来,从而能够形成自己独立的精神生活、独立的意识形态之时,他们同时也就开始形成了自己的独立的历史。他们摆脱了与动物界混沌不分的状态,却同时背上了历史的重负。于是,同他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中处处凝聚着历史的成果相联系,他们的精神生产中也随处可见历史的影子。这时,所谓“最初的”意识——社会心理,在反映直接现存的经济活动过程时,也不能不同时反映出这些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历史因素。而且在这种反映过程中,他也不再像初生婴儿一样单纯地去接受周围那些前所未遇的事物,而是像一个具有一定阅历的成人那样,用自己经验的目光去审视、忖度,有选择地接受面前五光十色的现实世界,并把它装进自己头脑中业已历史地形成的预定框架之中。历史和现实在这里神奇地统一起来。而这种统一的两面,在它进而升华为意识形态时,也便一同带人了它的这一属于更高层次的归宿之中。作为对现实生活、现实经济条件的反映,每一时代的处于不同经济、政治地位的各阶级、阶层和其他社会集团的情感、情绪、愿望、意志、要求、观点、理想等(即前面所讲的浅层社会心理部分),都带有它们各自时代、阶级、阶层、集团的明显特征.凝结着它们的主体的现实经济、政治利益关系。这部分社会心理的客观存在,使得思想家们(他们本身也受着这种心理的影响,甚至更强烈)在创立意识形态、思想和制订理论时,不能不概括并从理论上思考本阶级的共同情感、观念、愿望、理想、意志与追求。这种直接反映着现实的经济、政治关系,具有明显的阶级、阶层、集团的利益色彩和时代特征的社会心理现象,作为直接的材料来源,经过理论家的概括整理,成为各种意识形态的内容然后体现出来。任何意识形态,其内容都从不同程度、不同范围上体现了该时代一定社会群体的这部分社会心理。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群体主要是阶级。因此,和各阶级的社会心理相一致,意识形态也都具有一定的阶级性。然而,问题并不停留在这一步。当我们继续探索时就会发现,反映基本相同的经济基础,体现同一阶级的利益,即具有几乎相同的内容的意识形态,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却常常以很不相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样是资本主义社会,在美国和日本,其道德和艺术等意识形态在表现形式上却可以差异很大。同样是古代奴隶社会,中国奴隶社会时期的政治、法律以至哲学等得以表现的形式都与西方的古希腊、罗马大相径庭。甚至同为佛教,从印度传人中国时也不得不改头换面,乔装打扮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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