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之前,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阶段,主要是冲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展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放宽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和编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开始探索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过这些改革,初步摆脱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模式的羁绊,激发了社会经济活力,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从党的十四大召开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阶段,主要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随之向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改革的重点是加快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这一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市场体系,推进计划、投资、财政、金融、商贸等部门的管理体制改革,撤并了一些部门管理的国家局;下放权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和管理,实行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逐步调整政府部门之间关系,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权责不清、多头管理等问题;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特别是实行分税制;进一步精简机构人员。
从党的十六大召开到现在,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方位深化阶段,主要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随之全方位推进,重点围绕构建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着力进行制度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更加注重转变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注重规范政府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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