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city)是个有边界的空间,其居住密度极高,人口相对众多且具有文化方面的异质性。根据对城市定义非常宽松的美国人口普查的说法,任何人口在2 500人及以上的、合并为一个自治市的地方都可以是一座城市(更深入的讨论参见有关“郡县”、“城市化与城市主义”条目)。
美国的许多时常被提及的地方,如洛杉矶、拉斯维加斯或纽约,都不是真正的城市,而是都市化了的多中心大都会区域,即MMR。(参见“多中心大都会区域”条目)。“城市”一词被大大地过度使用了,常常只是这些持续都市化的庞大区域的速记名称罢了。在欧洲,“都市”(megapolis)和“大都会”(metropolis)这两个词在战后时期一直被相互交换着使用,用以描绘像伦敦和巴黎这样各不相同的城市。现在,这些词已让位于“城市区域”(city region)。这种变化部分地反映了因规划限制所导致的大都会发展的限定性本质。也就是说,许多城市的边界受到政府调控的人工维持。例如,伦敦的城市绿化带限制了大都会区域的向外增长。在伦敦周围维持了一圈绿地的城市绿化带政策也许阻止了区域性扩张,但也导致了NIMBY(别在我的后院)现象。在此案例中,已从郊区绿地的开发中获得益处的居民随后竭力通过反对包括新基础设施在内的后续开发来限制新来者获得这些相同的益处。这种通过政府限制来维持城市边界的政策也使土地市场发生了扭曲,导致针对现有居民住房的持续的财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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