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来是社会的动物,社会总是以各种共同体的形式存在,因而,人又是共同体的动物。马克思在强调人的本质是社会的人的同时,又强调“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在人类存在之初,人类就以一种原始共同体的形式存在着。随着人类物质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人类生活的各种具体的共同体形态才开始历史地出现于现实中。对人的共同体的历史现象及其历史活动的分析,是我们从人的共同体生活的内部来探讨人类公共性的基本前提和逻辑出发点。
一、必要的阐释:群体、社会与共同体
一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与他人发生一定的联系。人也只有在与他人的联系中,才能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对于人类的这种存在方式,人们通常把它们概括为人的群体、社会或共同体等不同形式。不同的概括反映了人们共在的不同形式及人们探究问题的不同视角。为了明确我们将在何种意义上来谈论人类共同体,这里我们有必要对群体、社会和共同体做一个简单的界说。
1.群体、社会与共同体
人的群体生活的样式是人类存在的原初形式,它的出现和存在既具有生物学意义,也具有社会学意义。群体生活在生物学意义上来说是出于个体的生命活动的本能,这种本能不仅在人类世界存在,在动物界也具有普遍的意义,即动物通常也是以群的方式生活着。而人的群体性存在与动物群体存在的不同之处是,人的群体性还具有社会学的意义。这可以通过原始人群已经开始了简单的劳动以及在劳动交往中形成的初步的语言功能中得到反映。人类的群的存在优于动物的群的存在,就在于人掌握了一定程度的自主生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能力。“一切生物之中,只有人类可以说达到了绝对控制食物生产的地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人的群体的生活使人类在存在之初就具有了不同于动物界的本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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