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3亿中国人的母亲!是您无比宽阔的胸怀,哺育了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中国人。<br> 当我们的先民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繁衍后,逐渐结成了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并最终形成政治实体,建立起早期的国家。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都已证实,在约公元前21世纪,夏朝已经统治了黄河中下游大片土地。历经商、周,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以后的朝代名称各异,它们的疆域也时有盈缩,但总的趋势是逐渐扩大,更加稳定,终于在18世纪中叶的清朝形成中国的极盛疆域,奠定了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基础。<br> 至迟在3 000年前,出现了“中国”这个名称。起初,中国只是指众多国中接近都城的那些国,即商、周的中心地区及重要的诸侯国。秦、汉时代,已逐渐扩大到指朝廷直接管辖的区域,或华夏诸族(汉族的前身)聚居的地区。历代中原王朝无不以中国自居,边疆或少数民族的政权,甚至藩属国也以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为荣。明、清时,中国已成为朝代或国家的代名词。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中国正式成为国家的名称和国号的简称,今天也是我们国家的名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br> 我们讲中国疆域形成的过程,就是指在这块土地上出现的政治实体、早期国家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以后,相互延续的各个朝代的疆域的变化,因此也包括那些先后加入中国的、中原王朝以外的或非华夏(汉族)政权或地区在内。简单地说,即如何从一个个范围不大的城、邦、国发展到一度拥有130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清中期)的国家。<br> 要了解今天的中国,必须了解我们中国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这片土地。要了解祖国的历史,就一定要了解我们的祖先在创造中华文明史的进程中的场所—中国的疆域及其演变的过程。<br> 疆域的变化也从一个重要的方面反映了历史进程。在现代国际关系没有建立起来时,疆域的大小和巩固程度集中体现了一个政权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发达的水平和国力的盛衰。像清朝前期,由于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又执行了现实的民族政策,在18世纪中叶实现了空前的统一,中国的疆域臻于极盛。但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次次丧失了局部领土。这当然是外部帝国主义入侵的结果,但也是中国国力衰弱、政权腐败的具体表现。<br> 只有了解中国今天全部领土的来历,包括如何逐步形成和稳定的历史,以及近代如何被帝国主义宰割的历史,才能增强我们珍惜国土的爱国热情,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鼓舞我们振兴中华的决心。<br> 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并不是最古老的国家;在今天的世界上,中国也不是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但中国及其疆域在世界史上却拥有独一无二的地位。<br> 翻开世界史,我们的确可以发现,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历史比中国更悠久。在中国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之前,也就是相当于中国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时期,埃及人在公元前4241年就有了历法,苏美尔人在公元前3500年就有了楔形文字的雏形,埃及人在公元前3500—前3299年形成城邦,第一乌尔王朝于公元前3000年在幼发拉底河入海处出现,基什王于公元前2870年裁定两河流域两邦间的疆界争执并树立界石,埃及的第三王朝(公元前2780—前2680年)开始建造金字塔。而中国的黄帝时代,一般认为存在于公元前2550年的前后。我们说的“五千年文明史”,也是指从黄帝时代以来的一个约数,并不是正好有5 000年。<br> 但是在今天的世界地图上,早已找不到苏美尔人、腓尼基人、基什人的国家,也不见第一乌尔王朝的踪影。埃及作为国家的名字虽然还存在,但今天的埃及人并不是当年法老的后代。从公元前1680年开始,喜克索人、利比亚人、库施人、亚述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阿拉伯人、土耳其人等,先后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原来的埃及人早已消失在众多的外来人中,就连从公元前3000年起就长期使用的埃及语也早已成为消亡的语言。不仅埃及,其他文明古国,如巴比伦、印度、罗马等也无不如此。而中国在约公元前21世纪已经建立夏朝,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起一个疆域辽阔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从此,尽管也出现过内乱、分裂、民族战争和改朝换代,但是以汉族(华夏诸族)为主体的多民族政权实体不仅始终存在,而且其疆域范围越来越广,最终凝聚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在18世纪中叶形成了中国的极盛疆域。<br> 解体前的苏联拥有2 240万平方公里领土,是今天中国领土的两倍多。但是如果拿这个国家疆域变迁的历史与中国相比,就与面积间的差距大不相同。直到10世纪后半期,相当于中国北宋初年,东斯拉夫人中的一支基辅罗斯兴起,罗斯王公斯维亚托斯拉夫及其子弗拉基米尔扩大了领土,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国家。但到12世纪中叶,罗斯就分裂为许多小公国, 1223年又被蒙古军队占领,成为金帐汗国的一部分,俄罗斯王公虽还被保留,但只是汗国的下属。14世纪以后,相当于中国的元末明初时,莫斯科大公国逐渐强大起来,伊凡三世(1462 —1505年在位)吞并了所有东斯拉夫人的土地,并摆脱了金帐汗国的统治,建立俄罗斯帝国。16世纪后半期,俄罗斯的疆域才扩大到伏尔加河地区,吞并东乌克兰和基辅的事实到1667年才为波兰所承认。俄国于1775年取得黑海北岸地区,1783年夺取克里米亚。17世纪后期扩张到亚洲,18世纪进入远东和中亚,19世纪从中国夺取了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苏联通过与德国的交易占据了波罗的海三国,到二战结束才形成了苏联最大的领土范围,但不到半个世纪苏联就解体了。<br> 领土面积略大于中国的加拿大和略小于中国的美国,它们的历史都只有二百多年,而它们的领土定型的时间就更短了。<br> 因此,今天世界上领土最大的四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拥有历史悠久的稳定疆域的国家。在全世界所有国家中,也找不到类似的例子。<br> 一、中国疆域的类型<br> 从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政权形式、行政制度、管理办法的具体情况非常复杂,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间的差异很大,疆域的定义很难确定,也不能一概而论。但对疆域的主要类型还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br> 正式行政区<br> 无论是中原王朝,还是地区性的、边疆的、非汉族的政权,这都是构成中国疆域的主要的、基本的部分,一般设置于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由正式的、分级的行政机构加以管理。这些机构都有固定的或经常性的驻地和明确的管辖范围,对辖区内的人民登记户籍、征集赋役和税收、执行法律。最高统治者拥有对内对外的全部权力。从秦朝(前221年—前206年)以降历代设置的郡、县(邑、道、侯国等),或州、道、路、府、行省(布政使司、省)、厅、设治局的地区,除少数名实不符的以外,都属正式行政区。<br> 特殊行政区<br> 在边远地区、新控制的或新开发的地区、非汉族或非本民族的聚居区所设置的行政机构,统治者给予一定的优待,实行比较松散的管理,如减免部分或全部赋税,不进行经常性的户籍登记。这些单位名称与正式行政区相同,长官也由中央或上一级政府任命。但这种机构往往是一种过渡形式,等条件成熟后就会改为正式行政区,如西汉时在西南和南方新占领区设置的“初郡”、历代在边远地区新设置的行政单位等。<br> 军事驻防区、屯垦区<br> 在边疆地区设置的军事机构,以控制、监护、管理当地的政权或一部分行政事务的区域。如汉以后的西域都护府、西域长史府,唐代大部分的都护府,明代缘边的卫、所,清代的将军等。这些单位都固定或经常性地驻扎军队,实行屯垦,有明确的防区或辖区,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但对辖境内的行政和民事部分行使权力的方式则很不同:有的保留着当地的自治政区,而不干预它们的内部事务;有的完全不负行政责任,而由中央政府委派的另一套行政系统来管理;有的同时兼管民政,因而与上述行政区没有什么区别。<br> 民族或地方自治地区<br> 在少数民族、非汉族聚居区或新控制的地方政权范围内设置的行政区域,有的保持了原有的机构和名称,有的作了一些改变。这些区域的共同特点是:长官实行世袭,或者按照当地原有习惯产生,但必须得到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批准或确认;长官可以保留原来的称号,但必须承认臣属地位;可以有自己的军队,但对外的军事行动必须得到上级政府的批准,或者接受上级政府的调遣。它们对内有自治权,但自治程度各不相同,有的完全保持原来的民政系统,实行原来的行政制度,对中央不承担赋税和劳役,中央不派驻官员,或者只派起顾问和监督作用的官员;有的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派员担任副职,并承担一定的赋税劳役;有的只能管辖境内的本民族人口,或者只能保持本民族的习惯治理,而对非本民族人口和新实施的法令则不能干预。至于那些只保留了原来的首领名义和经济特权,而不再给予任何行政权力的单位,或者仅仅接受中央政府的名义,而实际上完全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单位,就不属于这一类型。<br> 实际统治区<br> 一个政权或政治实体实际上控制的、得到相邻政权实际承认或没有受到干预的区域。由于特殊的生产方式、经济落后或范围有限,这类区域内部一般没有设置行政区划或机构,治理的手段也很原始、简单,甚至根本不加管理。有的还有很大的流动性,没有固定的界限,如北方的游牧民族政权、南方的部族统治区、边远地区的民族政权等。出现这种区域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当人口太少、太分散时不得不考虑管理成本,二是在对内对外都不存在安全威胁时没有必要花费这样的成本。<br> 名义与实质——“称臣纳贡”与羁縻政区<br> 确定一个地方是不是属于某一政权的疆域,不能仅看名义,而应该看实质;不能从封建的正统观念和狭隘的民族观念出发,而应该站在今天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用唯物辩证的观点作实事求是的分析。<br> 历史上的“称臣纳贡”,一般不能作为归属的根据。<br> 所谓“称臣纳贡”,大致有三种情况:<br> 第一种是藩属国与宗主国、大国与小国的关系,如明、清时的朝鲜,多数年代是向中国称臣纳贡的,在形式上连新君继位也要向中国报告以便得到认可。但实际上朝鲜有自己完整<br> 的国家机构,它的内政不受中国干涉。它对中国称臣既是出于藩属国的地位,也是对大国的敬畏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在经济上也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进贡与赏赐往往是后者的价值高于前者,至少也是相等的。有的政权在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后完全服从朝廷的旨意,自愿处于从属地位。但中原王朝由于国防安全、经济利益或文化差异的考虑,宁可保持大国与小国的关系,而不愿接纳为自己的疆域,如西汉后期与匈奴的关系。至于有的政权在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后完全失去主权,成了王朝统治下的自治地区,那就是另一种性质了。<br> 第二种是以称臣纳贡为手段的通商贸易。历史上不少游牧民族和外国商人,为了获得必需的物资或增加贸易量,往往会以进贡为手段,换取中原王朝的赏赐、免税特权或进出口的<br> 特许。这是由于正常的贸易经常被禁止,或者得不到合法的保护,而以进贡的形式不仅迎合了统治者的自大心理,而且有厚利可图。因此,并不是这些“进贡”都代表了进贡者所在的国家,更不说明这些国家都成了中原王朝的属国。<br> 第三种纯粹是中国统治者的一厢情愿。对方完全是以平等身份派来的外交使节或贸易代表,中原王朝却非要称之为朝贡,这只能证明专制统治者的妄自尊大和愚昧无知。鸦片战争<br> 前来中国的西方使者在中国史料中几乎没有不被称为“进贡”、“朝贡”、“请封”的,我们自然不能因此就认为那时的葡萄牙、荷兰、西班牙、意大利、英吉利等国就是中国疆域的一部分。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羁縻政区,情况也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br> 所谓“羁縻”,就是一方面要“羁”,即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另一方面要“縻”,即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予抚慰。这是中原王朝在新征服区或非汉族聚居区设置的特殊政区,虽然也用与正式政区同样的名称,但一般不派遣行政官员,而由当地民族的首领世袭,也不征收赋税徭役。<br> 由于羁縻程度、时间长短、周围形势和历史背景等都不相同,有些羁縻政区实际已成为民族自治地区和特殊行政区,有的则仅仅处于称臣纳贡的阶段,有的只是偶然发生过联系,不能作为疆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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