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崛起后,也仿造中原各民族制造各种钢铁兵器。忽必烈即蒙古汗位后,于至元五年(1268),在大都(今北京)设立军器监。到至元十六年(1279)灭亡南宋时,已经形成一个从大都到地方各路的兵器制造和管理系统。元至大四年(1311),又将军器监升格为武备寺,制造和管理兵器。此外,大都还设立甲匠提举司、弓匠提举司、大都弓局和箭局等专业兵器制造作坊,在各地设有军器人匠提举司、军器局、军器人匠局、甲局、弓局等作坊,制造刀、斧、剑、床弩和抛石机等兵器。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了继续进行统一战争,迅速建成由工部下辖的军器局、鞍辔局、割工局(缄工局)、宝源局与后期的盔甲厂、王慕厂,内务府下辖的兵仗局、内官监的火药作、戊字库,地方各布政司下辖的军器局,各地都司卫所驻军下辖的兵器制造机构,组成庞大而完备的兵器制造系统,采取改善工匠服役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政策,促进兵器制造业的发展。明代的钢铁兵器,虽然因火器的大量发展而开始退居次要地位,但是在兵器品种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等方面,仍有相当大的进展。其中长柄格斗兵器除长枪和长柄刀外,还创制了锐、钯、马叉和狼筅,短柄卫体兵器有短刀、腰刀和剑,防护装具有各种盾牌和甲胄,射远兵器有弓箭、强弩和各种抛石机,此外还有各种战车。自嘉靖年以后,钢铁兵器与火器,大致各占军队装备兵器的一半,随着战争的发展,有些冷兵器已经开始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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