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决定把这件事当成自己的事,他要以一个公民的身份代替受害人申诉。
于是,杨正超亲自到市检察院反映情况。
面对正义,面对凛然正气,邪恶最终消遁得无影无踪。案件有了进展:
2003年8月7日,相关责任人被依法逮捕。
2003年10月16日,肇事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王秀丽获得赔偿11.8万元。
当杨正超将赔偿款亲自送到王秀丽的手上时,王秀丽痛哭失声。70多岁的老奶奶拉住孙儿孙女,扑通一声跪倒在杨正超的面前,哭着齐声喊“恩人啊”。那一刻,杨正超流泪了,多好的群众啊,在他们受到不公平对待时,在他们受尽屈辱后,他们没有抱怨,仍然以这种只有对天对地才有的最高礼遇,向他这个共产党的干部下跪。百姓们的心像大海,可以纳百川容天地,只有老百姓的心胸才是最宽广的啊。杨正超眼含热泪,急忙半跪在地上,说道:“老人家,快起来,下跪的不该是你们,应该是我们领导干部!我们管理下的部门违规违纪给你们造成了伤害,我们领导干部有责任啊!”
杨正超在当天的民情日记中欣喜地写道:王秀丽的民事赔偿问题终于解决了,她得到赔偿金11万多元。当我和法院刘院长把钱送到她家中时,全家老小都跪下了。此情此景我有很多感慨,而又无法诉说,也只有默默无语……
第二天,王秀丽70多岁的婆婆将平时舍不得吃的鸡蛋收拾收拾,带上自家产的一袋花生,由儿子陪着赶到70多里外的汝南县城,推开了杨正超的门,非要“感谢恩人杨书记”。当杨正超执意要老人将“礼物”带回去时,老人生气地说:“只能当官的来看老百姓,就不兴俺老百姓来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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