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吐蕃地区从广义上说就是藏族地区。元代吐蕃作为一个单独的大行政区,由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统辖,没有另设行省。宣政院以下,共划分为三道,分别设立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吐蕃东北地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吐蕃东南地区)、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吐蕃中西部、今前后藏和阿里地区)进行统治。元朝对吐蕃采取的是政教合一的政策。在中央设置的管理吐蕃事务的机构是帝师和宣政院。帝师是主管全国宗教事务的官员,一般情况下并不直接管理吐蕃事务,而是通过宣政院或向皇帝推荐吐蕃地方官的形式来实现。
西藏正式归蒙古管辖是在窝阔台当权时期。窝阔台即汗位后,其次子阔端于1239年驻守凉州,开始经营西藏地区。元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有都元帅、宣抚、安抚、招讨等使。还设置驿站,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屯戍军队。从元朝开始,西藏地区已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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