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长河中的那些人
秦始皇最后十年有功,并非罪大恶极
秦王政九年(公元前238年),22岁的秦始皇在旧都雍城举行了国君成人加冕仪式,开始亲理朝政。继而秦始皇又除掉吕不韦、缪毒等把持大权之人,重用李斯、尉缭。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他更是一鼓作气,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完成了统一大业,建立了第一个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统一的封建帝国——秦朝。秦王政自认为自己的功劳胜过之前的三皇五帝,于是将大臣议定的尊号改为“皇帝”。
历史上对秦始皇褒贬不一。秦始皇推行“以法治国”的法家学说,而其后的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推行以仁爱、中庸为核心的儒家学说。因此,秦始皇常作为负面典型出现在各种文章和史籍中。秦始皇被很多史学家看做是一个暴君,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为了一己私利,他大兴土木,进行了诸多宏伟的工程,如万里长城、秦驰道、灵渠、阿房宫及秦始皇陵等规模均极为庞大,举全国之力兴修,在工程进行中劳工的死亡数量更是大得惊人。
另外两件重要的大事,也成为秦始皇暴虐无度的证据,即“焚书”与“坑儒”。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开始销毁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史书,民间只允许留下关于医药、占卜和种植的书,这一运动一直持续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因两个方士私自逃跑,且诽谤皇帝,下令将当时秦朝首都咸阳的460余名方士坑杀,史书上称“坑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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