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传及其注疏的具体阐释看,我认为“属辞比事”作为一种探求书法的方式,它首先是一种比较的方法。利用“属辞比事”这种方法,经过前后比较,以明《春秋》书法之异,这是强调书法的特殊性。如文公七年:“晋先蔑奔秦。”《谷梁》:“不言出,在外也。辍战而奔秦,以是为逃军也。”《谷梁》认为这里不记作“出奔”是书法所在,因为同样是出奔,其他出奔者多言“出奔”,先蔑出奔却不书“出”,这必定蕴含有孔子之义,故《谷梁》解释说,这里不书“出”,是因为先蔑当时在国外,并逃离军队,跑到秦国。
其次,利用“属辞比事”这种方法,经过前后比较,以明书法上的共同性,这又是一种归纳法,即经过比较同类事件,加以归纳推衍,揭示其普遍性。如隐公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何休注:“内女归例月。”徐彦:“即此文冬十月、隐七年‘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依徐彦的解释,“内女归例月”这一例,实际上是何休对隐公二年、隐公七年和成公九年等经文,经过前后比较、归纳而得出的,即《春秋》对鲁女出嫁之事,一般都记其月份,因此,何休推衍说,鲁女出嫁,《春秋》都记月份。
(四)阐发《春秋》大义的“语义场”
语义场本是语言学上的一个概念,它对于词义的理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语义系统中,有一个基本的语义单位,即“义位”(相当于义项)。不同的义位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关系,有一定关联的义位,聚合成一个具有共同语义特征的语义系统,这个语义系统就是语义场。如“说、道、讲、唠、聊、唠叨”这几个义位,聚合在一起,就构成一个“说”的语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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